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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陵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即将启动!具体政策看这里↓↓↓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精神,现对2020年西陵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1.期限延长。对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2.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享受期限不超过60个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期限不超过36个月(第一条涉及的2020年享受社保补贴到期人员除外)。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离校1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调整至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补贴标准。2020年西陵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暂定为其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的20%。
如果您有意向申报2020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请您确认您在补贴申报时间段内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在《就业创业证》上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如您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认定时间之后,否则无法申报。如您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无法申报此项补贴。

2

如果您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无需进行就业困难认定,但须在人社部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后才能享受此项补贴。

3

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待遇。

4

就业困难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5

已缴纳灵活就业社保。

6

须为西陵辖区户籍人员。


2020年西陵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将于9月上旬正式启动。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届时请前往户口所在社区申报补贴。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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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曹   丹

审核|李晓春 

终审|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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