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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关于2020年本科生秋季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

鸥讯社 浙江海洋大学 2022-05-17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根据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2号)和学校《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海大防控办〔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及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相关事项

1.学生报到。老生的现场报到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11日后,新生网络报到时间安排在9月13日-9月15日,新生现场报到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9日后,具体报到时间安排请留意学生处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2.注册时间。初步安排老生注册时间为9月21—30日,新生注册时间为11月2日—6日(具体时间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

3.教材发放。教材发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生返校2周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网络教学。下学期初将继续实行网络教学其中具体教学安排请见学院通知。所有学生须按课表进行线上上课。

教学调整期间的在线学习活动视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未请假或无故不参加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的,按《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处理,返校前的在线学习情况和返校后的学习情况将累计。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的,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返校前的在线学习期间和返校后的教学期间(扣除学校规定的返校过程时段)按连续计。学生在线学习过程中影响教学秩序(如过度在线发表与课堂无关的内容等)且不听劝阻的,按《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学生如遇到技术限制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开展在线学习的,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说明原委并请假,获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学习。如多日无法按时在线学习,除向任课教师请假外,还应按《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向学院请假并积极寻求帮助。

5.免修课程申请提交。免修课程申请在9月14日-9月19日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交电子稿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学院在9月21日-9月27日完成办理流程并回复相关学生。

6.成绩复查。成绩复查时间为9月14日-19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交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和回复工作。

7.复学、恢复学籍提交申请。符合复学、恢复学籍申请的学生,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出申请,提交学籍异动报告单(电子版),学院汇总审核后,于9月13日将学生材料提交给教务处郑俏老师,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与学生相关信息的更新,并通知学生和学院,及时进入新班级开展学习,纸质材料和线下工作手续待学生返校后再补。

学生休学申请受理事宜原则上在学校正式返校时间后2周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8.转专业工作。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于9月14日开始线上办理,各学院对已提交的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教务处于9月15日16点前将学生名单分送至各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9月16日-9月18日需参加拟接收学院组织的考核(建议采用视频会议研究或视频面试等方式)。

若有退伍复学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请学院第一时间与教务处郑俏老师联系,及时将转专业申请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9.免听课缓补考。2016级(2020届)学生的免听课缓补考工作安排在9月21日—25日,具体考次安排请留意教务处后续通知。

10.校院两级缓补考。2017、2018、2019级学生的院级、校级补(缓)考时间另行通知,若2017-2019级学生的考试课程与2016级学生的免听课缓补考有重复的,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组卷工作。建议2016级学生免听课缓补考相应课程的B卷,2017、2018、2019级各类缓(补)考、(补)修学生为C卷。

11.退学处理。个别学生拟做退学处理或学生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的,学院应尽早掌握学生名单,提前做好相应工作。原则上退学处理流程在老生返校2周后展开,学生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并签字确认,书面申请原件经学院审议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教师相关事项

12.网络教学考核。教学期间,承担网络教学任务的教师应结合上学期教学实操经验,探索在线教学的新实践,制定适用于新常态教学环境的考核方式,进一步明确课堂纪律和要求,并在课前向学生明确说明。

13.网络教学纪律。教学期间,教师要严格按照《浙江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严守教学纪律,认真组织开展网络教学活动,确保网络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三、学院相关事项

14.外语等级考试。9月19日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通知精神执行,请各学院随时关注教务处通知。

15.各类证明办理。为减少人员流动,学生证、师范生证明、学业成绩单、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补办等工作,在老生返校2周后逐步开放办理。

16.教师调度。9月14日-9月27日,除正常教学需要外,公共教学楼和新教学楼所有教室一律不借用。


四、其他说明

本通知单独梳理和细化了与师生日常教学管理息息相关的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表,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争创新作为,努力取得新成绩。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如师生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疑惑和困难,请随时与教务处联系,教务处将与学院共同帮助解决。教务处各科室将于9月11日正式开始到校办公,全力为师生提供教学服务工作,相关事项办事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事项内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

郑  俏 669876

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管理

考务、选课工作

林  浩 660071

交流生管理、各类证书办理、免修办理、成绩复查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陆经英 664670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

师范生各类实习

童爱华 667735


教务处

2020年8月14日



来源:教务处
美工:陈媛媛
值班编辑:陈妍 肖萱
责任编辑:沈家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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