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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11 号)和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 42 号)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校情实际,现就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师生员工入校时刷“健康通行证”+测温正常后方能进校;校外人员进校联动核验行程卡,刷“访客电子通行证”+测温正常后方能进校。

2.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旅居史师生,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校医院报告,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3.尽量减少人员外出,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外出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落实好全程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其中杭州、绍兴、宁波出行师生进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5.原则上不邀请舟山市外人员进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确需邀请市外人员参加的,邀请单位应提前将被邀请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电子版报疫情防控组备案,并保证其真实性,被邀请人刷“访客电子通行证”+测温正常后入校。 

6.各部门信息员每日关注疫情防控系统中——健康码中的本部门人员健康码情况,如出现新的红、黄码,应及时排查原因并将排查结果报校医院。

 7.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学生需第一时间向校医院报告,在红黄码未转绿前,暂停教学活动及外出。

8.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教职工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校医院报告。校外教职工暂缓进校,校内教职工就地观察,在红黄码未转绿前,暂停教学活动及外出。 

9.即日起进入校医院需测温、查验行程卡并佩戴口罩。

10.即日起进入图书馆自习学生应佩戴口罩。

11.自即日起暂缓开展除教育教学外的线下集聚性活动,确需举办重要会议或活动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2.对瞒报、漏报师生,根据学校防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防控措施和要求将根据省市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学校防控办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来源:防控办

值班编辑:吕朱璇

责任编辑:沈家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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