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克时艰 抗击疫情 】澄城县检察院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陕西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要把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配合县委、县政府、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群防群控
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注重在机关及小区各入口、重点区域加强检查。
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做好亲戚朋友身边人的提醒劝导工作。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近期有外出经历特别是有进出疫情重点地区或者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自觉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我院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群,落实责任到人。如遇紧急事件,利用学习强国召开视频会议。
按照县上安排,组织干警在我院负责的两个小区进行严格排查,做到“楼不漏户、户不漏人”,由院办公室汇总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小区公告栏粘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单,并倡议居民在公众聚集场所佩戴口罩。
加强请示报告
各部门每日10:00、15:00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干警健康及家属情况,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如检察人员及家属发现疑似症状或者确诊的,第一时间报告,并层报市院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加强监督履职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一线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从严从快查处拒绝隔离、隐瞒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进一步强化驻监所检察工作,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切实为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检察新媒体矩阵,积极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等,多渠道多角度传播正面信息,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社会理性防控。涉及疫情的信息,以防控指挥部统一发布为准。
澄城检察
防控热线:0913-6869852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202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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