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检资讯|2020年2月时事新闻精选回顾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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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通知要求,即日起,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主要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处理群众诉求。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另行公告。
2月2日
发布关于案件管理、律师接待、人员来访及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交叉感染,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疫情防控,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并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人员来访及相关工作予以通告。
2月3日
1
检察长检查督导
包联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2月3日上午,澄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深入包联的城关街道办民安苑小区、澄馨苑小区及扶贫包联村赵庄镇许庄村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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勠力同心 抗击疫情
——致全体党员干警的倡议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省市县委均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院党总支、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出4条倡议。
2月7日
澄城检察院慰问包联帮扶村
防疫值班人员及驻村工作人员
2月7日,按照澄城县人民检察院防控疫情工作安排,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孙云峰带领工作人员前往帮扶包联村赵庄镇许庄村慰问防疫值班人员及驻村工作人员。
2月7日
1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7日,针对澄城县看守所监室内关押人数众多,活动范围狭小,极易引起传染性疾病传播的现状, 依据中、省、市、县抗击疫情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的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六点建议。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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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协力“战”疫情
为积极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月11日上午,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内的超市、部分药店和小区配送点进行了联合检查。
2月12日
疫情防控
第三检察部刑执检察官在行动
2月12日,副检察长王耀伟带领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官赴县看守所、强制隔离医疗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对在押人员号舍、食堂、医务室、民警值班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远程控制室等重点防控区域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并详细了解了具体的防控措施。
2月15日
1
强化责任落实 坚守责任担当
我院压实压紧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2月15日,我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坚守责任担当,压实压紧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管理,从重处理不担当、不尽责、不守规行为,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规定发出后,“为万无一失而不能有丝毫懈怠”成为全院干警共识。
2月15日
1
再落实 防疫、 社区矫正两不误
目前,全国防疫取得了明显的战绩,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再接再厉,于2月15日做出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规定》,院党组具体安排,在主管第三检察部副检察长王耀伟的带领下,抓落实,找漏洞,迅速对全县十个镇司法所、10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疫情期间依法规范运行。
2月17日
澄城县院制定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实施意见
2月17日,澄城县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两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确保疫情期间刑事诉讼正常进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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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永前
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调研疫情防控及政法工作
2月19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永前来到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疫情防控和政法工作。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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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检察
进一步严肃纪律 疫情防控再发力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到了紧要关头,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推进。
2月23日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
一起以虚假销售口罩为由
骗取他人钱财的刑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口罩成为最抢手乃至脱销的商品。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以虚假销售口罩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刑事案件。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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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 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障抓防疫工作同时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2月27日,澄城县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取消弹性工作机制,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在第一时间向全院干警发放了防护物品,全力保障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掉线。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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