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喜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澄城检察 2022-06-19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2020年4月2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市级文明单位”。5月22日上午,澄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樊锋、县文明办副主任杨勇一行为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授予了“市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




     近年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大力实施“政治建检、素质兴检、业务立检、科技强检”的发展战略,按照“提升素质强能力,强化监督创品牌,服务发展树形象,规范创新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发扬“团结敬业,担当有为,务实争先”的澄城检察精神,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0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亲自担任创建小组组长,定期研究、定期检查。


02

强化思想建设,营造浓厚学风。


     在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通过政治例会学习、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座谈讨论、办专栏、社会调研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学习教育效果,注重典型示范,用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人。

03

狠抓文化建设,丰富队伍内涵。

     

     选派干警多次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定期召开业务工作研讨会,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设立廉政文化走廊,建立党员活动室、阅览室和廉政文化长廊,营造道德氛围。


04

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办案水平。

     

     规范执法办案,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出庭观摩等多项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并发挥“窗口”作用,推行“检务公开”各项制度。


      得当的措施全力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法律监督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双促进、双提高。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等荣誉,先后有12个集体、31名个人荣获省、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过程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还与前来授牌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樊锋一行进行了细致的座谈。




     樊锋对该院获得荣誉表示祝贺,并提出两点要求:


第一点

     以检察文化软实力打造检察工作硬品牌,切实用好文化阵地。


第二点

    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在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表示:


     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该院以往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以后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把创建活动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在服务大局、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改善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2020-00161



往期精彩回顾

    【澄检喜报】微信公众号荣登“互联网+检察”前20强榜单

    【澄检动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特别制作 “法治云课堂”——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视频

    【520特辑】一起倾听检察官的深情告白

点击在看

送你小花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