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检动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01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
为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该院严格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司法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4个意见,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刑事规范、典型案例及证据标准,确保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既严打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黑恶犯罪,防范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101人,批捕8件87人,审查起诉8件101人,8件93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28人已作出有罪判决。
02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该院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8次,引导侦查取证,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律适用、证明标准等方面认识分歧,召开7次联席会议进行案情研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讨论交流,统一案件证据标准和要件要求,推动问题解决, 确保达到庭审要求,在共同提高涉黑案件办理质效上达成一致意见。
03
注重认罪认罚,贯彻宽严相济。
该院全力以赴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的同时,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加强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从立案侦查到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等各个环节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对于黑恶势力犯罪中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刑罚处罚的偶犯、初犯、从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由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院共适用认罪认罚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5件78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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