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热点】不能任由摆拍短视频博眼球
近日,一段广东茂名“夫妻刚办完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多人表示视频中“丈夫”的做法太让人寒心。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对这类视频的监管存在空白(9月6日《北京青年报》)。
“一对年轻男女在茂名市民政局门口,女子忽然晕倒在地,而身边的男子却只看了一眼便离开,女子最后被几名路人抱去医治。”最近,这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发布者表示,视频中的青年男女是刚刚办完离婚手续从民政局出来,男子看到前妻晕倒后也没有什么反应,径直离开。对此,许多网友纷纷转发和评论。有的指责前夫薄情寡义,有的点赞路人见义勇为,还有的则对视频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生病晕倒不是这个倒地方法,这种都是电视剧里用的”。
面对视频引发舆情的不断发酵,茂名市网信办出面辟谣,“前夫冷眼看前妻晕倒”是纯属捏造情节的摆拍。首先,视频里的办公楼为茂名市民政局,该大楼内并不办理离婚业务。其次,网信办公布的监控视频显示,晕倒的女子被“陌生路人”抱走后不久,就被放下并能自己行走。至此,该视频摆拍博眼球的性质确定无疑。
无独有偶,前不久,几段“女孩考上清华后跪谢父亲”的视频火了,许多网友表示被感动得眼泪直流。但随后有网友发现,该账号曾连续发布多条视频,考上清华的是同一个小姑娘,可她爸爸一会儿是“工地上的工人”,一会儿是“植物人”。演戏穿帮后,相关视频涉嫌骗赞被下架,涉事账号被减少推荐。
不过,正如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坦言,此类视频监管存在空白,“只要不涉及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平台的发布规则,平台一般是不会进行干预的”。首先,这种摆拍视频虽然不真实,但通常并不会构成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或利用网络造谣传谣,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其次,2019年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明确了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中不得出现的21类、100项内容,但类似“演离婚”的摆拍行为并未触犯相关红线。
摆拍本身并没有原罪,电影、电视剧在本质上也属于摆拍。问题就在于,人们都知道影视作品是在演戏,不少影视剧还会专门注明“本片纯属虚构”。而对于打着“记录美好生活”旗号的短视频,受众通常会倾向于其是真实的。不仅如此,一些拍摄者为了让画面看起来更加真实,还会刻意拉高镜头向下俯拍,利用软件将视频进行黑白处理,增加时间水印、标志等,从而模拟视频监控的效果。
摆拍不是错,以假乱真就不对了。摆拍短视频博眼球,很容易让不明就里的观众信以为真,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对此,必须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应加强自律规范,要求视频发布者在摆拍视频中注明“创意作品”“虚构作品”字样,防止受众产生误会。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建立短视频辟谣平台,接受公众投诉举报,对于传播广、影响大的虚假视频及时予以澄清辟谣,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澄城检察新媒体
202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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