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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检动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9.14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详情
经审查,2020年9月14日晚八点三十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感情纠纷与被害人李某某发生争执,并将之前准备好放在包里的水果刀拿出,对被害人刺戳数刀致其死亡。
早在今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就撞破被害人李某某与其丈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双方动了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脸部受伤,因此怀恨在心,这才酿成大错。
检察官提前介入
该案发生后,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就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和取证应注意的问题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给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为案件的进一步侦办指明了方向。
案件结果
由于提前介入侦查,为案件快速办理奠定了基础,受案后,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快速作出了批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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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2020-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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