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补贴派送到企业 有钱不领就太任性啦~
符合条件的企业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这些优惠政策,
是实实在在的福利,
真真正正的补助,
各位老板和HR大侠快来申请吧!
补贴对象: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一)单位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小微型企业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
(三)其他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用工、就业每满1季度(也可半年或一年申请一次)后,向单位所属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
(二)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政策。
(三)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岗位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根据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程序:
用人单位吸纳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及到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用工每满1个季度(也可每半年或1年申请一次),符合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期限:
同一企业(或其他创业实体)所吸纳的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再次吸纳同一人员不能重复申请补贴。
申请程序:
按年度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申请补贴时,要求创办企业(或其他创业实体)在初创期内(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具体申请补贴程序及表格下载可到汕头市人社局网站查看。长按识别二维码可跳转该网页。
1. 就业困难人员9类对象:
(1)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2)城镇“4050”失业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
(4)低保失业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7)被征地农民;
(8)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9)“双困”高校毕业生,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家庭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3. 困难家庭毕业生: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的毕业生。
4. 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汕头市人社局就业科 88645046
金平区人社局就业股 88312002
龙湖区人社局就业股 88260954
濠江区人社局就业股 87398178
澄海区人社局就业股 85866348
潮阳区人社局就业股 83613068
潮南区人社局就业股 87794278
南澳县人社局就业股 86800089
实际上,除了以上三项补贴,
还有好几项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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