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各位新老板,您有这些补贴尚未领取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想要自主创业
可以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是不是给想创业的你减少了不少压力?
那还等什么?
想要自己做老板就快来了解一下吧!
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按规定申请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
创业资助标准为5000元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或其他创业实体)只能申报一次。
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按规定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年最高4000元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贷款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创业和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包括登记注册半年以上3年以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项目除外),可向注册登记管理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及贴息: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具体申请补贴程序及表格下载可到汕头市人社局网站查看。长按识别二维码可跳转该网页。
1. 就业困难人员9类对象:
(1)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2)城镇“4050”失业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
(4)低保失业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7)被征地农民;
(8)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9)“双困”高校毕业生,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家庭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3. 困难家庭毕业生: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的毕业生。
4. 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汕头市人社局就业科 88645046
金平区人社局就业股 88312002
龙湖区人社局就业股 88260954
濠江区人社局就业股 87398178
澄海区人社局就业股 85866348
潮阳区人社局就业股 83613068
潮南区人社局就业股 87794278
南澳县人社局就业股 868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