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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成都市青羊区教办幼儿园2017年招生公告!

2017-04-06 青羊教育 成都教育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青羊区教办幼儿园2017年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划片范围
区属教办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统一招收小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当天)出生的青羊区户籍幼儿入园。(具体划片范围见附表4)。
(二)免试入园
区属教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要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
4月5日—5月9日,在部分主流媒体、青羊教育网(www.qyei.com)和各教办幼儿园公示栏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现场登记
5月10日—5月12日(每日9:00—17:00),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幼儿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招生范围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填写统一的《2017年青羊区教办幼儿园新生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附表2、3),取得幼儿微机派位的流水号。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5月15日,汇总各教办幼儿园报名幼儿信息,对所有报名登记幼儿的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月15日—5月19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各教办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取得微机派位资格的幼儿名单及流水号。同时,公示需要进行微机派位的幼儿园及还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
(四)微机派位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计划学位数,幼儿园则全数录取,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适龄幼儿。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计划学位数,则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5月23日,组织微机派位(地点待定),届时将邀请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街道代表、园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等观摩、监督录取现场。
(五)公示录取结果
5月23日—5月29日,公示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名
6月13日—6月14日,新生报名登记注册。新生幼儿家长持以下所有资料到幼儿园报名注册,逾期视为放弃学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的首页、户主页、幼儿页);
3.幼儿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4.《2017年青羊区教办幼儿园新生登记表回执单》。
三、其他事项
(一) 教办幼儿园收费执行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不含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伙食费按实结算。
(二)户籍适龄幼儿只可选报1所招生范围内的教办幼儿园,双胞胎或多胞胎只可取得1个报名流水号,若该号被录取则双胞胎或多胞胎均录取入园。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填报名信息在登记日结束后不得修改。
(三)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区教育局每年秋季组织一次统一招生。幼儿园平时如有缺额,实行自主招生,在不超过规定人数限额的前提下,由幼儿园和家长双向选择。
(四)新建幼儿园具体开园时间根据建设方实际施工进度而定,可能延迟开园,请家长酌情选择。
(四)如有异议,可向青羊区教育局成职幼教科反映。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青羊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8-86630215    地址:青羊区瑞联路151号
 
 
附件1:成都市青羊区2017年教办园招生工作流程图
附件2:《2017年青羊区教办幼儿园新生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成都市青羊区2017年教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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