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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研究生院已对由各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最终确定了本次给予资助的兰心宇等251名研究生(具体名单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此外,同学们也可按如下路径查询结果:登录“校内门户”→在“办事大厅”栏目中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中点击 “国际交流资助申请/查询审批结果”。

      从这一批开始,参加了高水平的国际会议,发表了论文,也获得了研究生院资助的小伙伴们,不用等到每周二、四固定时间去研究生打印批件了,只要大家回校后在校内门户提交完总结,就可以随时到自助机打印批件后去报销啦。那,自助机在哪里呢?它遍布全校各教学楼,大兴校区、深圳研究生院也有哦!


大家回校后,记得千万不要犯拖延症哦!请注意:在有效期内完成报到手续

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参加完会议的:自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假期顺延;

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参会的:自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假期顺延。


请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

报到程序

1⃣️登录个人校内门户,查询到已获得资助后,在报到有效期内提交电子版参会总结(1500-2000字)(具体路径为:在查询界面选中受资助记录→点击“提交报告”→在弹出窗口录入总结→点击“提交”)

2⃣️完成总结提交后,于有效期内在各自助机上自行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自助机操作步骤如下图:

2

报销所需材料

完成报到手续后,带着出访任务批件、《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及相关票据到所在院系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具体事宜可咨询院系财务老师。


3

谨防资助资格失效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1)参会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2)未成行;

(3)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


放弃受资助资格,须将《书面说明》(本人签字、导师意见、院系主管负责人意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编辑:杨鹏程 

点击原文,了解资助名单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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