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北京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的指导意见
全校研究生同学: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多地发生,为了保障广大研究生同学的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北京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为我校公派留学人员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回国出具学校意见的流程》等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如下,请积极配合并予以执行。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对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我校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同学,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需申请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别、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予以支持;对于应回国日期在3月31日(暂定)之前的我校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予以支持。留学期限最长可延至3月31日(暂定)。
以上手续办理程序为:研究生向导师及所在院系提出个人申请(可以是个人签字的书面申请电子版),经导师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后(可以是带有意见的往来微信、邮件截图),将以上材料发送至grsdongxin@pku.edu.cn,后由研究生院与国际合作部进行审批。
2020年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有关工作暂时推后,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将根据情况另行公布,原实施方案暂时取消。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可与外方导师说明有关情况。
二、“全球视野·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根据现状,暂缓推迟发布“全球视野·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各项目2020年度的申报。其中:
1、原计划参加国(境)外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原则上应推迟或取消,若经充分研判,确有出访必要,需出访前向所在院系和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报备并办理学生出访电子申报手续(拟申请出访申报手续的,需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在校内门户提交申请,由院系进行电子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电子审批。)。学校对于参会进行资助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项目推迟发布。
2、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的研究生,目前在国外,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且有经费资助来源的,予以支持。原计划2020年春季批次派出的研究生同学,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需申请延期派出或取消的,予以支持。申请程序参考上文高水平项目有关申请审批程序。2020年秋季派出的该项目推迟发布。
三、院系或导师合作及其他项目出访
所有项目出访安排,原则上应推迟或取消。已获得学校批件的,原则上也应推迟或取消。经充分研判,确有必要,需出访前向所在院系和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报备并办理学生出访电子申报手续(手续同上)。
温馨提示
研究生应在此期间与外方机构或导师保持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拟出访研究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员⼊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要充分做好个⼈防护;拟出访研究生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家出⼊境管理规定可能的临时调整,应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出国出境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出国出境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病状,一律停止出国境任务执行;若在境外发生以上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相关工作通知链接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01);
2.北京大学《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schoolNoticeDetail/373972);
3.北京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373998);
4.北京大学《关于为我校公派留学人员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回国出具学校意见的流程》(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374041)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2020年1月31日
编辑:杨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