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礼了 |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指南,收藏备用
导读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指南及通道
为方便市场主体办理无行政区划名称核准,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实行网上办理,以“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少跑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工商总局做出了表率。
小助手读者可以足不出户使用国家工商总局网上系统申请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但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请条件较高,名称资源有限,请勿随意申请。
申请前请企业阅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保证申请成功率。
核名指南
申请前扫码看指南
总局核名受理范围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全国性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大型企业集团
工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阅读《规定》、《办法》和指南后,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申请。
一、电脑端用户,登陆国家工商总局官网(http://www.saic.gov.cn),访问主页中的“按主题办事”栏目,点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相关链接。
二、移动端用户,直接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工商总局企业网上登记系统。
核名通道
足不出户 尽享简政红利
核名提示
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申请手续 ,信息不实者将予以删除。
不得填写与网上申请业务无关的信息。
不可传输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资料。
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152
业务服务电话:010-88650148、010-88650151
业务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后,由总局对企业名称审核。核准通过后,总局通过系统发放《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内资)》(不盖公章)。企业登记机关从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加盖总局企业登记专用章)并加盖本企业登记机关业务专用章,发放给申请人。
在这个系统中,除名称预先核准外,总局登记的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办理。
最后,请企业注意,初次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但原企业名称申请变更未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需要到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