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例 | 虚开发票,500元月薪兼职会计坐牢三年!值不值?

2017-11-01 耿珊珊 登记注册小助手

导读

山东企业在武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0多万元审理结案,兼职会计辩称不知情,被有期徒刑3年。

小编想说,你以为说不知情就能赖账?法官那么好骗?


山东某企业从事鞋业进出口贸易,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但其实际控制人为韩国人金某,已去向不明。

在市场购进生产鞋的材料时,供应商为降低成本,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考虑到企业没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出口后不能退税,为获得此部分税款,该企业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武汉生意人周某。周某名下注册有4家空头公司,名义上经营皮革生意,实际上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主业。

2013年11月至2014年间,该企业派遣会计刘某通过中间人钱某与这4家公司取得联系,该企业分别按开票金额的4.8%、0.2%支付给周某和钱某回扣费。

据武汉相关税务部门认定,山东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金额合计2677万余元,其中税款达389万元。

检方认为,山东企业的张某、刘某和武汉的周某、钱某等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被告人、山东企业会计刘某供述称,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毫不知情。刘某辩护人认为,刘某不属直接责任人,主观恶性较小,在过程中没有犯罪所得,属初犯、偶犯,应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刘某获刑3年。

(文 长江日报 摄影 吕世成 图文无关)


推荐

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特殊普通合伙至少60名注册会计师

这8点税务常识,创业者必须知道

国务院批准:人民警察加班不能补休可发放补贴(全文)

点下方阅读原文,苹果用户也可打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