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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发函,再次确认转包违法,集团内部转包也不行!

2017-11-08 刘伟巍 登记注册小助手

导读

2017年9月,住建部发函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问题作出请示。


建筑工程违法转包本是一个毫无争议的问题,《建筑法》对这种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多年来因监管不力和多种复杂的原因,违法行为司空见惯,到了几乎无法治理的程度。

《建筑法》的起草者是原建设部,即现在的住建部,同时,《建筑法》的执法部门也是住建部门。作为法律的起草者和执行者,在法律出台二十年后仍不知道条款如何理解,还“存在不同的认识”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向全国人大请示,这种不耻下问的精神,果然值liang得xia钦gou佩yan。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表示法律对建设工程转包的规定是明确的,这一问题属于法律执行问题。言下之意大概是说,法律这么明确,还需要请示吗?监管不力不要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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