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 | 江西出台新办法!下个月起实施!与公务员有关!

法治江西 2019-12-07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服务。


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

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文件详情

请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

↓↓

适用范围

江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


违规处分

违反《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有权处理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


2. 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资产的;


3. 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的;


4. 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本单位或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的;


5. 未经批准擅自配置、借用、处置、大中修办公用房的;


6. 违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


7. 其他违反有关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


推荐阅读

辱骂抗洪殉职干部!甘当汉奸!江西一网民干这事被行政拘留6日! 

“双开”!免职!审查调查!江西多地一批人违纪栽了 

南昌街头有人拿针扎孩子脚?疑似虐童?警方通报来了… 

▲内容来源:南昌晚报(ID:ncwb_wx)

觉得文章不错,请您点个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