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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正厅级的哥哥落马,正科的弟弟也栽了......

法治江西 2019-12-07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显示:近日,丰城市人民检察受理丰城市监察委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良策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审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李良策批准逮捕。


据悉,李良策是已经落马的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正厅级)李良仕的弟弟。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正科级“弟弟”

李良策,男,江西丰城人,1967年5月出生。曾经在丰城多个乡镇任职。先后担任筱塘乡乡长、张巷镇镇长、剑南街道党委书记、丰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等职。


今年4月,丰城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丰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良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29日,丰城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查,李良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重复领取津补贴,违规发放并领取兼职报酬,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亲属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李良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贪念膨胀,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结结成“利益同盟”,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 


经中共丰城市委批准,中共丰城市纪委、丰城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李良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李良策违纪所得;将李良策涉嫌严重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根据丰城市纪委监委通报显示,李良策存在利用亲属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与不法商人勾结,结成“利益同盟”,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的违纪违法问题。


退休后落马的正厅级“哥哥”

哥哥李良仕比弟弟李良策年长15岁。


简历显示,在1994年至2001年的7年间,李良仕历任丰城矿务局副局长,丰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与弟弟李良策不同的是,李良仕的仕途并不仅仅止步于丰城。在2001年4月,李良仕升任江西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赴往南昌任职。

 

2016年2月,时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李良仕被免去职务,退休。但其却还是未能“平安着陆”。

 

2018年3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良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不法商人勾结的官员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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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政读(ID:xxrb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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