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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55人充当“保护伞”栽了!江西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9个

法治江西 2019-12-06

加强制度设计、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紧密结合基层“拍蝇”、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合作,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9个,处理5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构建协调机制齐抓共管


“今年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8件8人,其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2人……”日前,在抚州市金溪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12个成员单位分别通报了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这是江西省纪委监委构建组织协调机制,调动多方力量,齐抓共管,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具体实践。

    

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关键是要找出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对此,江西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开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直通车,深入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查访收集线索。同时,对今年以来全省受理的467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格按照“当天呈批,经批准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进度”的要求处置。

    

据了解,全省已开通111个线索报送专用内网邮箱,确保线索及案情相关材料安全、快速流转,对重点线索直接督查督办,实时跟进查办进度。截至目前,省本级受理的142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按要求转办到位。


    

结合基层“拍蝇”精准打击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授予乡镇(街道)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目前,江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已对31件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此外,省纪委监委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协作配合,先后对10多起已经侦破和正在侦查的涉黑案件实地调研督导,了解案件侦查情况和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督促市县纪委监委主动对接、循线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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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记者李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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