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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教育的“婺源经验”,点击解码→

法治江西 2019-12-05


说起婺源

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

应该就是美不胜收的景色


在婺源,除了美景吸引人之外

婺源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

也是取得明显成效,广受好评

不仅服刑人员连续四年无重新犯罪

还获评2016年省司法厅“教育矫正创新突破奖”


下面,请看法治君如何

解码社矫教育“婺源经验”↓↓


婺源县司法局紧扣“管是手段、教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围绕“把握真谛、倾情注入、务实创新”的工作方法,根据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个案分析,多样化地制定具体矫正教育措施,分类教育感化,取得明显成效。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该局构建“前置教育平台”,变被动的“释后安置”为前瞻的“释前帮扶”。


截至7月10日,婺源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7人,目前在册列管180人,自2014年以来连续四年该县无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2016获评省司法厅“教育矫正创新突破奖”。另外,自2011年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以来,该县从监所接回刑满释放人员1245人,无缝对接率为100%,今年实现远程视频会见75次。


服刑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服刑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017年6月24日,婺源遭遇特大洪灾,全县18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不同程度受灾。面对罕见的洪涝灾害,婺源县紫阳镇、蚺城街道、工业园区的服刑人员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参与救援,赢得了包括婺源县县委书记吴曙在内的主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赞誉。

    

“能够作为一名普通群众参加灾后重建工作,我感到了久违的成就感和自豪感,今后我一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努力把自己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和对社会有益的人。”参与此次救灾的服刑人员游某告诉记者,“来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工作人员没有歧视,而是真心地帮助引导我,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和勇气。”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帮助,游某感受到了社会正能量;尤其是在参加县局组织的清淤重建家园活动后,受到了周边群众的肯定和尊重,自此之后自发地发挥自身医学特长,定期到敬老院为老人服务,免费为老人体检。

    

婺源县太白镇程某因冲动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由婺源县司法局太白司法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刚到司法所接受矫正时,程某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遇事易冲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程某性格特点后,为他制订了提高友善待人、和气处事的矫正方案。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程某意识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与自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激发了他的社会责任感。2017年2月,程某自发加入了蓝天救援队及抗战老兵服务队,在洪涝灾害来临之际,积极投入救援抢险。平时,程某每半月到当地敬老院参加“关爱老人”活动,帮忙打扫敬老院环境卫生,挑水洗菜等。

    

管是手段、教是目的,社区矫正的宗旨在于教育与感化。通过教育与感化,服刑人员能够积极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充分说明婺源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

    

制定个性化方案推进矫正教育

    

据统计,截至7月10日,婺源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7人,目前在册列管180人,自2014年以来连续四年该县无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

    

一直以来,婺源县司法局紧扣“管是手段、教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围绕“把握真谛、倾情注入、务实创新”的工作方法,规范、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理解是解开心灵的钥匙。为让广大服刑人员了解社区矫正与其自身的利害关系,了解社区矫正的真实内涵和意义,婺源县司法局重视入矫教育,上好“第一堂课”。通过辅导员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广大服刑人员深刻了解了当前的身份是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举措,目的在于教育与感化。

    

服刑人员的类型、年龄、犯罪类型以及性格特点等各不相同,如何针对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个性化矫正?婺源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人员一直在思考。“我们会根据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个案分析,多样化地制定具体矫正教育措施,分类教育感化。”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婺源县司法局注重日常的个案教育,个别谈话已成常态化。在开展个案教育时,通过详细、认真的入矫谈话和审前较为全面的社会调查,全面掌握、评估服刑人员的性格、生活环境、经济状况、犯罪成因等,从而制定出针对性强的矫正个案,“量体裁衣”进行矫正教育。

    

未成年服刑人员大部分父母外出务工,对孩子管教较少。俞某是江湾司法所的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此前俞某是一个任性、脾气乖戾的孩子。为了帮助俞某,婺源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主动找俞某家长谈话,让他们学会计算“打工与孩子失足”的代价比,尽量让他们回到失足孩子身边,与司法所一起合力帮教失足孩子。

    

一般情况下,涉盗窃、赌博等犯罪的服刑人员重复率较高,婺源县司法局会经常性地对其提醒、警示,进行正面教育。从近几年的帮教效果来看,效果明显,2014年前因犯此两种罪入矫后又重新犯罪被收监的达6人,2014年强化教育后,四年来已杜绝该两类类型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去年9月,婺源县司法局还首次将“电子手环”运用到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目前已对符合“电子手环”监管条件的服刑人员实现了“电子手环”全覆盖,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监管准确度,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司法+农业+帮教”搭建帮教平台

    

为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域性、不间断的帮教,婺源县司法局还建立起了以司法所为主体,法庭、派出所、各乡镇及村委会积极配合的“五位一体”的服刑人员帮扶工作机制。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年轻人较多的特点,与县团委一道搭起了“志愿者——服刑人员”的“爱心帮扶连心桥”,通过社会爱心人士广泛从道德、文化、心理、职业技能的各方面对社会服刑人员进行帮扶,让误入歧途的青年服刑人员进行了人格重塑,促成他们早日重归社会、融入社会。

    

为确保社区矫正的教育感化工作见实效,努力实现“学有教室、劳有场所、帮有处所”,婺源县司法局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倾情注入,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为服刑人员筹建帮教基地,搭建“司法+农业+帮教”帮教平台。

    

基地虽小,但五脏俱全,内设有学习园地、心理咨询室、培训室等,可以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劳动技能培训等。据统计,该基地已组织服刑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3次,组织国学、国情教育2次,组织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92人次,社区公益劳动时间达326小时。

    

为了让服刑人员学有一技之长,基地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江湾司法所服刑人员黄某和段莘司法所服刑人员吴某在基地认真学习劳动技能,在矫正期满回归社会后自主创业。该基地共举办劳动技能培训6次,安排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就业2人,安置刑满释放人员4人。

    

如今,“婺源县松风翠有机农业园帮教基地”已经成为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园”,基地的创建拓展了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回归之路,使刑释人员和服刑人员能有场所学习、有地方培训、有平台实现价值。

    

“三位一体”搭建安置帮教“连心桥”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婺源县司法局构建“前置教育平台”,提前预判、提前化解监所服刑人员的心结与疑虑,变被动的“释后安置”为前瞻的“释前帮扶”。

    

县司法局和县关工委联合与省内各监狱进行沟通,搭建起了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监狱、婺源籍服刑人员的“连心桥”。每年分两次由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向省内各监狱的婺源籍服刑人员发出征询意见函,征询服刑人员的劳动、生活、家庭状况、思想动态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由监狱将征询函送达给每个服刑人员,然后由监狱收集相关信息后制成表格反馈给县司法局、县关工委,从而制定出释前帮教措施。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监狱“三位一体”的互动、联动,搭建起了有效的释前帮教平台。

    

收到由监狱寄出的反馈表格后,婺源县司法局将反馈信息当信访工作来做,组织相关人员与县关工委一道逐一走访服刑人员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或单位、厂矿等及时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服刑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函告服刑人员的办理结果;尤其针对服刑人员不合理或一时不能落实解决的要求,更是逐一予以回复并说明理由,同时委托监狱“一对一”做好解释工作。

    

婺源县司法局的释前帮教不仅只注重帮扶,更在帮教上下功夫。工作人员仔细分析监狱的反馈材料、认真剖析服刑人员的心理和思想动态,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帮教举措。近几年来,该局利用节日期间派人前往监狱探望婺源籍服刑人员,并按事先制定好的举措面对面地对他们进行帮教,帮助他们认真剖析犯罪根源、树立正确的改造方向和人生目标,以确保释前帮教的实效到位。

    

自2011年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以来,该县已从监所接回刑满释放人员1245人,无缝对接率为100%,今年实现远程视频会见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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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齐怀宽 汪潇敏 记者方维芳 图/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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