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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丨张爱群: 做一名温暖的控申人

法治江西 2019-11-27


“父亲给我取名为‘爱群’,就是希望我真心爱护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近花甲之年的张爱群说起父亲取名时不禁感慨,从青涩小伙到两鬓染霜,他将父亲的殷殷希望作为一生的目标,一路奔走,一直向前。


作为贵溪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兼举报中心主任,从检24年来,张爱群凭着公心、正心处理控申举报信访案件1300起,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0多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余件。



【人物简介】编号:1008


张爱群,1959年出生,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近年来,张爱群先后荣获2017“感动鹰潭”年度人物、“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以他名字命名的“爱群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就在9月,应省检察院控申处的邀请,张爱群通过视频会议为全省控申干警进行了一堂题目为《护法亲民 做一个温暖的控申人》的讲座。“我把自己这些年来的控申工作经历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也是临近退休之际给自己的一个工作总结。”张爱群说,“控申工作是社会秩序稳定与否的晴雨表,是检察机关对外的一个窗口,通过这个窗口我们了解民生、知晓民意,化解矛盾。”


2003年,张爱群从反贪部门转岗到控申,“角色有了一个180度的转变,好像从热门到冷门”。然而通过办理一起申诉案件,让张爱群深刻认识到了控申工作的意义。


那是2004年,一位四十多岁的男人领着两个小孩来检察院痛哭申诉,其妻子因农田争水被人打伤,去讨说法后死亡,但有关部门认为对方属于正当防卫而未做处理。


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张爱群带领全科干警前往有关机关调阅案卷,深入农村走访,调查相关当事人。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通过补充侦查,事件的真相得以还原,最终法院追究了加害方的刑事责任,并在经济上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还了当事人一个公道。


张爱群告诉记者:“自那时起,我告诉自己和科里干警,一定要依法履职审慎仔细,守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一片诚意服务”,这是贵溪市检察院控申科接待信访群众订下的规矩。来这里反映过问题的群众说,“走进接待室就像进了自己的家门一样,见到张科长就像见了‘老哥’一样。”


“控申工作无小事,很多群众辗转上访,费时、费力,多数情况下是万不得已。所以可别小看了细节,一杯普通不过的茶水,正是它一上来就拉近了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的距离,让他们能够尽快放松下来讲清自己遇到的难题。”张爱群说。


2013年,张爱群收到辖区居民曾某写来的一封信。十多年前,曾某丈夫是一名临时工,因意外身亡,经调解可得赔偿7000元。然而曾某一直未领到赔偿款,因家庭困难,多年后上访反映。


收到信后,张爱群带领干警立刻多方实地调查,查实当年曾某的亲属领了这笔钱。了解到曾某目前的现实困难,张爱群奔波于民政局、供电局、居委会等单位沟通协调,解决了曾某母子最低生活保障、用电和所欠电费及滞纳金等问题。曾某事后深为感动,登门致谢,称张爱群为恩人。


本着“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难必帮”的原则,该院控申接待室对群众来信来访应接尽接,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


总结一套控申工作“方法论”


在控申岗位上尽职尽责,许多信访群众都喜欢找张爱群反映诉求,贵溪市检察院遂专门打造“爱群接待室”,设立“爱群服务热线”,树立爱民控申工作名牌。


从事控申工作15年来,张爱群总结了一套“方法论”:有理推定、小题大做、面面俱到、善于引导、与时俱进。在具体工作中,张爱群要求控申干警确保做到“五个到位”:热情到位、解释到位、疏导到位、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答复处理到位。“要情、理、法结合化解群众矛盾,不能生硬普法,更要防止因简单行事激化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张爱群说。


自2013年“爱群接待室”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1件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8件;妥善处理集体访9件100余人、告急访1件、上访老户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2件,刑事赔偿案件5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以张爱群的名字命名的“爱群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得到了群众称赞和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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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法治江西网(文/图 龚乐梅 杨思思 记者陈旻 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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