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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又一批干部违纪被处理

法治江西 2019-11-26

通报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近日4地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起来看!


吉  安

近日,吉安市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1

 

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副主任王飞、干部金亮明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6年8月,王飞、金亮明赴青海省西宁市参加学习培训的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和正常路线前往培训地点,借机探望老同事老战友,并多报销了因提前时间出差和借机浏览观光而额外增加的住宿费及出差补助3014元。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飞党内警告处分,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金亮明进行诫勉谈话。


2

 

安福县横龙镇卫生院院长朱红顺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用于单位职工聚餐问题。经查,2018年元旦,朱红顺个人决定组织单位34名职工公款聚餐,共消费2161元,餐费用单位备用金先行暂付。事后,朱红顺指示会计通过虚列夜班补助、病例补助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以冲抵聚餐费用。经安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红顺党内警告处分。


3

 

遂川县草林镇拱前村党支部书记黄宗建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等问题。经查,2016年8月10日,黄宗建在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的过程中,违规宴请了在本村承包工程的老板彭某并收受礼金、红包1200元。经遂川县草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宗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赣  州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

 

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办工程部副部长林运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7年端午、中秋节前,林运金先后违规收受机场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所送的香烟、“红包”折合人民币共计4080元,在施工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共计3850元。2018年8月17日,林运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

 

龙南县农保局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龙南县农保局司机蔡波利用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便利,违规为自己和他人私车先后加油521次共计3.18万元。2018年8月,蔡波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县农保局解聘,相关违纪款予以退缴;县农保局局长林泓军,原局长刘金华因负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


3

 

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4年10月,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蒙斌、设备科长罗余梅、B超室主任刘宝林、妇产科护士长兰剑华赴重庆参加医疗器械博览会期间,前往成都、黄龙、九寨沟景区游玩,违规公款报销游玩费用共计5694元。2018年7月23日,蒙斌受到记过处分;罗余梅、刘宝林、兰剑华被诫勉谈话;相关违纪款予以退缴。


4

 

大余县矿管局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大余县矿管局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工作日违规饮酒等问题。同时,还存在违规发放考勤费11.87万元问题。县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易海作为分管财务和后勤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易教材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9日,易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易教材被诫勉谈话,相关违纪款予以退缴。


5

 

赣州经开区三江乡赤湖村党支部书记吴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经查,2016年8月,时任赤湖村委会主任吴斌,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于家中操办其儿子升学宴共13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15日,吴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予以退回。


宜  春

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上高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仇武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4月23日,仇武未正式履行事前报告手续,在某酒店为儿子办理赴马来西亚出国留学的升学宴,共办宴席19桌。除亲友外,还主动宴请了该局5名班子成员、分管的治安大队4名下属以及12名其他下属干部职工,违规收受礼金8700元。2018年9月,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2

 

高安市石脑镇城管队和龙潭镇城管队相互公款吃请问题。2017年11月9日,石脑镇城管队队长陈洪兵以该镇举行物资交流为名,邀请龙潭镇城管队队长金细华、队员刘祖国、金毅生,杨圩镇城管队队长朱宣咩、队员冷志明、涂秀峰,村前镇城管队队长叶志勇、队员陈子文、卢伟前来交流感情,石脑镇城管队在该队食堂安排用餐后,向每人赠送一袋20斤大米和一壶食用油,费用均在队财务报支。2017年12月19日,金细华又以龙潭镇举行物资交流为名,邀请陈洪兵及其队员罗穆荣和杨圩镇、村前镇前述人员前来交流感情,在龙潭镇某酒店用餐后,向每人赠送一箱牛奶和一盒瓜子,费用均在队财务报支。2018年7月,陈洪兵、金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宣咩、叶志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祖国、金毅生、冷志明、涂秀峰、陈子文、卢伟、罗穆荣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违规违纪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同时,石脑镇分管领导、镇人大副主席常新文和龙潭镇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肖日常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

 

万载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刘晓晨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7月上午,刘晓晨应私人朋友邀请,驾驶万载县文化馆公车从万载出发到宜春,帮该朋友到宜春某商场选购物品,直至午饭后驾车返回万载。2018年6月,刘晓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丰城市城管局剑南分局副分局长熊细龙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7月,熊细龙在进行城管执法检查期间,执法对象人丁某某为得到熊细龙的照顾,邀请其在丰城市某酒店就餐,共花费980元。2018年5月,熊细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袁州区委农工部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袁州区委农工部司机卢蓬使用单位公务油卡在加油站给过往车辆加油套现或给自家摩托车、亲戚私车加油,金额共计4951元。对此,袁州区委农工部秘书股原股长苏长红和原副部长苏新海分别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2018年8月,袁州区纪委责成区委农工部将司机卢蓬解聘,对苏长红诫勉谈话,对苏新海谈话提醒,违纪款上缴财政。


新  余

近日,新余市纪委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工程师张建宇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10月,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工程师张建宇、项目部管理员李玉平、华美园林副经理冯琪伟在对高铁新区某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7月30日,张建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玉平、冯琪伟受到记过处分。


2

 

市长青小学司机廖志成“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廖志成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9次,共计7543.33元。2018年6月20日,廖志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其违规加油款。负责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出纳胡金保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市长青小学校长陈检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

 

分宜县房产开发公司经理温建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分宜县房产开发公司以野外津贴、交通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8.5余万元,温建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6月6日,温建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4

 

渝水区袁河街道办送桥管理处张新华等6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6年10月和11月,送桥管理处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张新华、会计敖云华、妇女主任胡素萍、支部委员刘细牙、民兵营长游红宇、工作人员刘小生等6人以招商名义到贵州、三亚违规公款旅游,共花费公款2万余元,2018年4月26日,张新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敖云华、胡素萍、刘细牙、游红宇、刘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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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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