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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最新!你专属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江西方案出炉!

法治江西 2019-11-14

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以2018年第60号公告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明年1月1日新税制全面实施,纳税人可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那么,

具体到江西省内会有哪些新变化呢?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了

我省税务部门推进个税改革的主要做法。


接下来

为您敲黑板、划重点

……



1

机构、人员、政策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市、县(区)局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个税改革工作。


二是配强配齐人员。市县两级局组建个税管理工作办公室,合理配置个税管理岗责,配齐配强个税岗位人员。采取“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方式,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制度办法。精心制定并落实配套管理办法,即《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一个通知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并简化申报纳税流程12项,简并报表资料21项,优化工作流程6项,做到了“申报就能扣除,预缴就能享受,未扣可以退税”,纳税人办税更通畅。



2

明年1月初领工资的纳税人

能及时享受新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针对1月初发放工薪的扣缴单位优先进行面对面上门辅导,全力做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不因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准备工作而影响纳税人正常领取1月工资的时间,确保1月初领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

办税平台“智能化”

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建立了50余类自然人数据共享资源库,归集“金三”数据390万条,第三方数据418万条,实现了全量信息实时访问,为即将实施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开设“一窗通办”窗口,增加“即办”事项,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向纳税人免费推广个税申报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端及WEB端等多种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可采取一键导入方式,实现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快捷导入,做到纳税申报无纸化、信息集约化、渠道移动化。


4

多部门联动,税收共治“常态化”

首先,与财政部门协同推进财政统发单位个税扣缴工作,明确了预算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委政府也积极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主动向税务部门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目前全省财政统发单位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信息采集已达100%。


其次,向省政府政务办申请,由公安、卫计、民政、国土、房管、教育、人社、市监、税务等1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建立个税改革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省政府政务平台“赣服通”,汇集自然人数据信息,建设自然人数据共享资源库。



以南昌为例,理论上每月免征额最高可超10000元

按照办法,从明年元旦起,一个已婚已育且需赡养老人的南昌白领,不考虑大病医疗这一特殊情况,最多还可以同时扣除四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或房贷利息。理论上每月最高扣除额为: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500(租房)+2000(赡养老人)=5900元。


再加上5000元基本免征额,实际免征额最高可达10900元。也就是说,理论上可在到手工资基础上减去10900元再缴纳个税。这样一来,月收入万元以下的南昌人,基本上就不用缴税了。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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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日报重磅财经综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号、新华视点、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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