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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召开 会上传递出这些信息...

法治江西 2019-11-09

2月22日,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在昌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深化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努力为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现场


     

推进重点立法项目

全面提升立法质量


主动适应新时代立法的新要求,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开展立法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

  

会上,王国强指出,省司法厅将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全面清理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王国强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充分听取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分歧协调工作,把民主立法过程变为法治宣传过程,寻求社会认同的立法“公约数”,努力使每一部法规规章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倍受群众拥护、得到一体遵循。

    

780项事项

实现“只跑一次”



2018年8月,省司法厅出台《全省公证行业“减证便民”行动实施方案》,对当事人申办的出生、学历、无犯罪记录、居民身份证等39项公证事项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据了解,刚刚过去的一年,省司法厅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行政权力事项202项,调整138项,省本级453项事项实现“一次不跑”,780项事项实现“只跑一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实效进一步提升。

    

会上,王国强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加快推广“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刷脸办”等做法,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开展证明事项告诉承诺制试点,按规定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擦亮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助推江西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建立评价机制

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标准


2018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成,“12348”热线平台功能扩展到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各领域,江西公共法律服务网汇聚近3千家法律服务机构,1.4万余名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百万件次。

    

按照司法部的部署,今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任务是实现一体化。会议要求,要真正建实建好实体平台,实现全省实体平台有效覆盖,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建设,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和线上线下并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和资源配置,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为研判群众法律服务新需要提供有力参考。

    


畅通渠道

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武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功不可没。去年,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职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省调处矛盾纠纷17.5万余件。

    

今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开展专项活动,完善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深化“访调对接”试点,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建立商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库,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另外,还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消灭“无人所”

打造县域综合实体平台


2019年,是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抓落实、全面强基础之年。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一线得到有效落实。

    

在县域层面,充实规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突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村(居)法律服务等工作,统筹基层司法行政资源,打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综合实体平台,促进县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而推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在司法所建设方面,各地抓好省司法厅出台的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意见的落实,消灭“无人所”。要深化“校化合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下沉力度,千方百计充实司法所力量、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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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图 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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