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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袭警、辱警说不!江西9名被投诉民警辅警获维权正名!

法治江西 2019-10-31


推搡、辱骂、威胁、殴打执法民警……如今,此类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今年2月1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后,江西省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强力保障。


据统计,2月1日至4月25日,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80起,依法处理侵权人员2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1人、治安管理处罚187人,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 民警获维权正名


9名被投诉民警辅警获维权正名


“执法权威得到维护,让我切实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日前,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洪山派出所一民警收到一份特殊的通知书——《维权正名通知书》。


3月26日,萍乡市民吴某与黄某因车辆发生剐蹭。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承担全责的黄某已向吴某道歉,但吴某坚持要黄某在交警大队门口对着自己的手机拍摄道歉视频,遭到拒绝。为此,吴某强行拦在黄某的车辆前面不让其离开,无奈之下,黄某报警。洪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相关处置。事后,吴某向萍乡市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称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态度蛮横。


接到投诉后,萍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指示该分局督察部门快速核查。通过调取当时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向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发现投诉人吴某反映的情况不实。


随后,该分局维权办依据《规定》,对民警发放《维权正名通知书》,给予维权正名。这是自《规定》实施后,我省首批被维权正名的9名民警、辅警之一。


据悉,《规定》颁布实施后,江西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及时为基层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消除后顾之忧。


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80起


2月13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督察大队接到分局指挥室指令:朝阳洲派出所民警处警时遭到醉酒男子阻碍执法。督察大队立即启动分局维权机制。经查,朝阳洲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在处置一起出租车与两名醉酒男子纠纷警情时,醉酒男子指责、辱骂民警并拉扯民警衣服。在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和证人的证据下,陈某对自身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于次日依法以阻碍执行职务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3月7日10时许,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黄金岭派出所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违法行为人刘某接受调查时,涉嫌损毁公私财物案的刘某拒不配合,暴力对抗民警执法。其妻石某及堂弟推搡、殴打民警阻碍执法,并打落执法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等。


事发后,该分局在查明3名违法行为人阻碍执行职务违法事实后,依法分别作出行政拘留2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就在此前一天,3月6日21时,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处理一起KTV醉酒男子闹事的警情时,遭到醉酒人员孙某、胡某、刘某三人的辱骂、撕拽、殴打,致使民警受伤。


经调查取证,该局随即对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和胡某2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据统计,2月1日至4月25日,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80起,依法处理侵权人员2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1人、治安管理处罚187人。共为82名民警、辅警发放慰问金,9名民警、辅警被予以维权正名。


成立“维权委”全面开展维权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日前,江西省公安厅成立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秦义任主任的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


“维权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警务督察总队,具体负责全省公安机关“维权”事项受理、督办、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


在此项工作中,上饶市公安局结合本地维权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增强公检法在民警维权方面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特聘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提升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能力和水平。


九江市公安局“维权办”建立侵权案(事)件月分析制度,分析当月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的基本情况、侵害案(事)件的主要特点、分析典型侵权案(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民警执法安全进行提示。


新余市公安局设立了维权基金,为维护好全市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提供了经费保障;景德镇市公安局积极协调沟通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畅通机制和开展受侵害民警心理干预试点工作;萍乡市公安局积极规范民警执法权威受侵害案件的办理流转工作,实时跟踪侵权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办案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赣州市公安局及时对“维权委”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对本局聘请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律师进行走访,征询对民警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制定出台措施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江西公安一直在行动。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民警履职行为责任认定等相关维权制度。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慰问救济工作实施办法》,采取看望慰问、经济救济、心理干预、正名救济、法律救济等方式,对因执法执勤活动受到违法侵害导致人身、精神伤害及名誉损害的公安民警、辅警开展维权慰问救济工作。


2017年12月30日,省公安厅制定《江西公安机关民警履职行为责任专家认定试行办法》,由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组建专家库,对于民警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责任进行认定,细化了专家库成员范围、基本条件等,对复杂案件中民警责任的认定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引。


此前,江西省公安厅与江西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律师参与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各地督察部门积极开展律师参与维护民警因依法履行职务,人身、财产、名誉、精神等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被错误追究法律责任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有13名律师参与维权工作。


为切实保障一线扫黑除恶民警执法权益,2018年11月29日,我省制定出台《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扫黑除恶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暂行办法》,对办理侵害扫黑除恶民警执法权威的案事件程序,落实慰问救济、心理干预和治疗等事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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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图 张悦 首席记者龚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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