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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 | 熊文君:为事业奋斗是青春的一部分

法治江西 2019-10-31

3月28日,记者采访熊文君时,她正在认真查阅资料,并用笔标注了重点内容,为课题研究做准备。


“爱拼!”同事如此形容这位年轻的“专家型”人才。


从检12年来,因业绩突出,先后在控申、公诉、侦监以及案管部门历练,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她所在的控申举报中心连续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她理论调研工作成绩斐然,先后参与高检院、省院的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公开发表在《人民检察》上,两次获省检察年会调研一等奖、一次获省犯罪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回首这12年,面对工作中的繁琐、细碎与不得不付出的巨大精力与耐心……其中历程,难以尽述。这期间,她也从那个刚毕业考入浮梁县检察院控申科的小姑娘,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景德镇市案管办副主任,同事心中的“定心丸”。

熊文君


● 1984年5月出生


● 景德镇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 所在的控申举报中心连续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先后参与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公开发表在《人民检察》上;两次获省检察年会调研一等奖、一次获省犯罪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本人先后荣获“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市刑辩对抗赛优秀辩手”,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年轻的“老专家”


那一年,年仅23岁的熊文君带着懵懂,怀着憧憬,进入浮梁县检察院工作。


刚入职的她心中难掩失落,熊文君最初的梦想是去公诉处当检察官。


“当时我被分配到控申科,在工作期间,看到咱们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每天穿着制式的服装,抱着案卷去开庭。”事实上,那时候的她特别向往能像他们一样,代表国家维护公平正义,指控犯罪。


成为公诉人像一颗种子一样,在熊文君的心里逐渐生根发芽。但现实中,没多久,熊文君就被问了个“大红脸”。


一次接待群众中,一位老大爷很不满意,频频向熊文君发问:“你们检察官口口声声说法律,你知道某某罪是刑法第几条吗?你要是说不上来,是要我一个老百姓来教你们吗!”


很少接触这几个罪名的熊文君,一下子被问住了。


熊文君不甘心,开始学习刑法相关法条,每当有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她还会第一时间更新,记录下来。为了办案,她恶补了医学、金融等知识。用熊文君的话来说,这叫“技多不压身”。如今,她已称得上“专家型”人才了。



“小窗口”有大作为


不久后,熊文君经历了一起令她记忆犹新的震惊景德镇市的假种子案——浮梁县农民因买到假种子,酿成近1万亩早稻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万元的严重后果。而这一切,源于浮梁县种子局原局长的玩忽职守。


2009年6月22日,景德镇市浮梁县当地农民反映从浮梁利民种业公司购买的优Ⅰ402号种子出现大面积不灌浆。当县委、县政府请来省级专家组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查出种子不灌浆的主要原因,是制种父本R402号在提纯复壮过程中,选择偏差和程序不到位,恢复基因严重丢失。


而更为严重的是,这批假劣种子不仅在当地已经销售5000公斤,还在抚州、樟树、鄱阳等地销售5000公斤。如此多的假种子流入市场,负责监管的浮梁县种子局为何“失守”?


浮梁县检察院反渎局和控申科联合办案,迅速介入,熊文君通过调查发现,浮梁县种子局原局长兼浮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江有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江有祥在明知利民种业公司无证生产和销售优Ⅰ402号种子的情况下,仅对其进行两处处罚,未真正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经浮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江有祥犯玩忽职守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此一事,熊文君明白了,无论是公诉还是控申都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部门,只有当自身的业务素质扎实了,才能承担更多的责任与担当。


这5年中,熊文君身在浮梁县检察院控申科这个“窗口部门”位置上,面对过许多不同的申诉人。在讲述这项工作打动自己的地方,熊文君调侃自己“闲不住”,却缄口不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其中付出的辛苦。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她所在的控申举报中心连续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



公诉景市首起鉴定人出庭案


2012年,熊文君以第一名的成绩如愿考入景德镇市检察院公诉处。


进去没多久,院里就交给她一个重任。


熊文君公诉的第一起案件就特别棘手——彩礼纠纷杀人案,这也激发了她的好胜心。


说棘手,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杀害两人,但现场遗留的刀上却并未提取到当事人DNA,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面对复杂的案情,熊文君没有丝毫畏难情绪。经过耐心细致的审查,她发现刘某在口供中提到死者有打电话的举动。“案发现场并无其他人,只有凶手才知道死者手里拿着电话,同时,通过技侦手段发现了刘某在案发现场活动的轨迹。”


熊文君回忆说,出人意料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好在她及时补充完善了证据,娴熟运用多种示证技巧,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有力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清晰还原了案件的真相,彻底制服了被告人,迫使其当庭认罪,法庭依法对其作出了判决。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好评。


此外,熊文君还成功公诉了景德镇市第一起鉴定人出庭案件,并在2013年的景德镇市第三届诉辩对抗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一名以及个人优秀辩手的好成绩。2015年,其调任侦监部门。三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200件,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把握案件证据,并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了一批特色亮点案件。


其中,办理了江西省地税稽查局原局长胡某某受贿案、徐某某等人涉黑“10·13”专案、周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重特大专案、郑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她成功介入了一起中纪委督办的金某某涉嫌农村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对于当时存在争议的案件定性问题,其认真琢磨,连夜翻阅案卷直到凌晨3时,最后所提出的意见得到中纪委的采纳,现早已成功宣判。在两法衔接立案监督案件中,她成功监督立案了刘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重特大案件。



工作生活两不误人生才是最美的


“我觉得检察官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去工作,真正的意义在于为这个国家、为这个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熊文君说。


2017年中旬,景德镇市检察院侦监部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13件13人,其中审查起诉9件9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2017年下旬,景德镇市检察院侦监部门牵头对性保健食品店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熊文君对其中5起涉嫌犯罪案件批准逮捕,现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办案之余,熊文君也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成为大家眼里的“专家型”检察官。她参与最高检以及省检察院重点课题《完善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权的专门化检察监督》,调研成果现已发表在法律类核心刊物《人民检察》上,并获得第十三届全省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她执笔撰写的《提升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效果的路径分析》一文在全省第十一届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得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在《当代检察官》、《江西检察》上刊发。此外,她撰写的论文《试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范使用及有效监督——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为视角》刊于2016年法律出版社论坛文集,荣获“第七届赣台法学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虽然忙于工作,但熊文君并没有疏于生活。热爱生活的她无论工作多么繁忙,都会坚持经营着自己的兴趣爱好,打理好全家人的生活。她爱好读书,经常将自己的读书所得与大家分享;她每周总要陪儿子手谈几局,让孩子感受围棋的魅力。


对熊文君来说,为事业奋斗是青春的一部分,但经营好自己的生活也是奋斗的应有之义,工作生活两不误的人生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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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图 洪爱兰 辛知蔚 记者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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