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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江西省司法厅机构职能发生了这些变化

法治江西 2019-10-19

以下文章来源于江西司法行政 ,作者江西省司法厅

根据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同时,将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整合,重建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那么,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江西省司法厅有哪些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又是什么?今天,我们为你一一介绍:

江西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根据《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和《江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江西省司法厅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江西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设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三、省司法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设区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 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设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四)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省监狱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省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省监狱系统依法执行刑罚;布置、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改造罪犯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监狱的武装警戒工作,协调监狱与驻监武警的关系。

(三)全面掌握全省监狱的基本情况;研究规划全省监狱布局,指导全省监狱工作的改革。

(四)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执法督察、重大执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的基本建设、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湖区圩堤安全及防汛抗旱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理论研究和司法人权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七)领导和管理全省监狱企业;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草案;编制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部署、指导、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人员的收容调配、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习艺规划和警戒护卫工作。

(三)指导、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对戒毒人员生理治疗、心理矫正、体能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内容的戒毒康复工作。

(四)贯彻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支持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

(五)指导、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和反腐败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指导、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经济工作、基本建设、警用装备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省属司法行政戒毒单位的国有资产及财务工作。

(七)指导和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指挥联动、统筹调度、应急处置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实施全省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训练工作;

(二)承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教育工作;

(三)承担司法行政科研、应用和司法行政、监狱、戒毒相关理论研究工作;

(四)承担培养高、中等学历司法人才教育工作;

(五)按照“战训合一”要求,作为机动警力,承担省司法厅赋予的应急工作;

(六)完成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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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司法行政(ID:JXSF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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