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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七十年 奋斗新时代 | 良法善治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本”

法治江西 2019-10-17

70年筚路蓝缕,70年壮怀激烈。奋进70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局部向整体发展,从行业向全社会覆盖,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书写了浓墨重彩的华彩篇章。


8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成就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介绍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


据了解,我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攻坚战等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我省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迈出了坚实步伐。据悉,目前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居全国前列,94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9.8%。


▲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成就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场



积极探索
六大体系搭建生态文明框架

只有加强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才能促进生态文明发展,首先必须做到良法善治。


“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我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构建了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全过程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6大制度体系,形成了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法律和制度框架。”陈小平表示。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省制定了《江西省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和14项地方环境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12项,推荐性标准2项。我省借助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据悉,2019年1-8月,全省利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共查处案件1345起,罚款金额11636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5月,我省率先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项配套方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我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高位推动
以上率下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关键在于创建机制和高位推动。据了解,今年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由书记、省长为“双主任”、多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为副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10个专业委员会,分专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省里的带动下,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形成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陈小平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以上率下,生态环保的大格局已构建成型。


与此同时,伴随着一次次的改革调整,我省生态环保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生态环保队伍也在日益发展壮大,有效破解了“小马拉大车”等痛点难点问题。据了解,我省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对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执法局、流域办等4个处室作为新的案件审理委员单位,扩大了案审会委员的范围;创新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向标准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评估的全过程模式转变。


此外,我省大力实施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成立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生态环境执法局,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记者还了解到,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落实,我省率先开展了绿色发展评价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出台了《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成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重视民生
全面落实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

水源地整治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水源地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记者了解到,2019年,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省级环保督查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公开通报、检察指导、督查督办以及信息公开等方式,切实传导工作压力,倒逼水源地问题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2018年,我省对辖区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在保护区内开展了专项整治。排查期间,全省共出动排查人员1605人次,排查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类环境问题231个。去年5月25日,督察组发现吉安市泰和县的某水厂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有一村庄,存在污染环境隐患。接到反馈信息后,该县立刻成立调研组,深入现场、开展摸排调查。随后,该县对现场所有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垃圾等进行了有效清理整治,两个月时间该水源地保护区即整改到位,污染源全面清理到位。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更好地落实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根据排查和督查情况,我省还将287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区域和问题类型进行了分类,建立并公开了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各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据悉,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全省287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


污染防治
打好八大攻坚战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省正着力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大健康、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做强“生态+”经济。同时,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屏障。


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年来,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攻坚战、碧水保卫攻坚战、净土保卫攻坚战、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历史欠账短板,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表示,我省将研究制定《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同时,制定《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


“我们将保持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赣鄱大地建设成人们深深向往的绿色生态家园。”陈小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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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图 高飞 鄢燕平 祝志辉 游菊婷 记者林浩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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