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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判了!南昌一男子将共享单车从四楼抛下致人死亡获刑......

法治江西 2019-10-15

每次走在高楼下

很多人内心都会有阵担忧

会不会刚好被楼上丢的东西砸到?

这事真不是开玩笑,

前段时间,

一则“共享单车高空抛下,

78岁老人被砸去世”的消息刷爆朋友圈。

天上竟掉下一辆单车

近日,该案经西湖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2019年3月28日,被告人颜某觉得停放在四楼半楼梯间的一辆共享单车阻塞楼道,于是便从窗口向下观察,确认楼下没有人员及物品后,就将共享单车从窗口扔至楼下。但此时,被害人杨某正好路过此处,被当场砸中。杨某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西湖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记者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判处与高空抛物的案件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少数会涉及《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果高空抛物者不希望造成人员伤亡,并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比如向楼下观察,注意避让等等,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人伤亡,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不同分别认定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

 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1、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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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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