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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真的会带来“商机无限”吗?

2017-11-01 周广俊 中俄法律网

2017年11月1日,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开始全面实施,该部法律是否能够改变俄罗斯当前商事仲裁在争议解决方式中过度边缘化的现实,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日前,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副主席瓦吉姆·邱巴罗夫(ВадимЧубаров)接受了《法律》杂志的专访,就有关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制定和实施作出了全新的权威解读。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副主席瓦吉姆·邱巴罗夫(Вадим Чубаров)


一、是否有足够的仲裁机构提供仲裁服务?


根据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所有在俄罗斯境内进行仲裁管理的常设仲裁机构必须由非营利性组织设立,也必须取得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批准。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生效之后,共计提交了29份关于设立常设仲裁机构的申请书,但只有两份申请(Арбитражный центр при Институте современного арбитража和 Арбитражный центр при РСПП)进入了俄罗斯司法部下设的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审批程序,并最终获得通过。其他的申请,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还停留在预审,尚未进入到俄罗斯司法部的实质性审查阶段。


至此,俄罗斯境内共计有四家常设仲裁机构可以提供仲裁服务,分别是: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й коммерческий арбитражный суд,网址http://mkas.tpprf.ru/ru/)、俄罗斯工商会海事仲裁委员会(Морская арбитражная комиссия,网址http://mac.tpprf.ru/ru/)、现代仲裁学院仲裁中心(Арбитражный центр при Институте современного арбитража,莫斯科市,网址https://centerarbitr.ru/)和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盟仲裁中心(Арбитражный центр при РСПП,莫斯科市,网址https://arbitration-rspp.ru/)

俄罗斯此前到底有多少家常设仲裁机构,并没有准确的统计,大概在1500-2000家左右。根据在互联网上公布的信息和其掌握的各方面信息,俄罗斯联邦工商会认为俄罗斯此前的常设仲裁机构总数应当在2500家左右。但是,在这些常设仲裁机构中,能够透明化管理仲裁、具备符合法律要求的仲裁规则、汇集需要数量的仲裁员及能够正确管理文件的却是少之又少,新法生效之后申请设立仲裁机构如此之少也证明了这一点。


同时,俄罗斯联邦工商会的地方机构之中,还有20家机构提出了申请,但没有提交至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而是提交给了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和其下设的国际商事仲裁院,希望能够在地方成立分支机构。同时,瓦吉姆·邱巴罗夫表示,他本人还知道大概有5家地方工商会设有比较权威的仲裁机构,但没有提出申请。


所以,在总数上大概也就是50家左右的仲裁机构准备按照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提出申请。瓦吉姆·邱巴罗夫表示,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会有数百家机构提出申请。但是,仲裁机构改革的现实表明,在俄罗斯能够按照新法进行高水平仲裁活动的常设仲裁机构还寥寥无几。


二、是否可能延期实施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以便让更多的仲裁机构获得审批?


瓦吉姆·邱巴罗夫认为,据公开资料显示,在最高峰的时期,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一年也就是1万件左右。所以,即使不用考虑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海事仲裁委员会,目前的三家常设仲裁机构已经足以应付现在的仲裁案件需求。此前,业界对仲裁市场的需求期望显然有些过高了。


目前,许多仲裁案件集中在地方,所以,如何在地方保有相应的仲裁中心以及维持一个高水平的仲裁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急迫的问题。在改革之初,俄罗斯联邦工商会的设想是,将其在地方的仲裁机构改制为新法规定的常设仲裁机构,但后来却变成由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和国际商事仲裁院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而这需要大量的时间。目前,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在俄罗斯各地开设了4家分支机构(据工商会官网公布的分支机构分别位于罗斯托夫市、乌法市、伊尔库茨克市),以后还会更多,但其之前覆盖全国的网络却无法马上发挥作用。


至于延期实施新法,瓦吉姆·邱巴罗夫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申请人必须仔细准备法律要求的文件,不可马虎,否则也无法管理仲裁。延期是此次改革最要不得的,应当等到法律实施之后看看实际情况,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叶琳娜·鲍里先科(Елена Борисенко)


同时,瓦吉姆·邱巴罗夫也指出,从商事仲裁制度一开始,俄罗斯司法部的主管领导叶琳娜·鲍里先科(Елена Борисенко)就已经说明,仲裁机构的审批是暂时的过度制度,待仲裁市场情况正常之后,这一制度会有改革的可能性。


三、西方对俄罗斯进行制裁或将成就香港和新加坡的商事仲裁


瓦吉姆·邱巴罗夫介绍,由于西方因克里米亚问题对俄罗斯实施制裁措施,所以,对于某些类型的案件,西方的仲裁机构(包括伦敦国际仲裁院)必须要取得相应机构的批准才可以受理。同样,仲裁员也要获得批准。这个情况谁也不否认,伦敦国际仲裁院的秘书长在Russian Arbitration Day上就是这样说的。


瓦吉姆·邱巴罗夫认为,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使得俄罗斯联邦工商会的国际商事仲裁院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有俄罗斯公司参与的案件。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机会更多的是香港和新加坡的仲裁机构,因为这两个司法管辖区域适用受当事人偏爱的英国法。


四、滥用境外仲裁机构规避审批以受理俄罗斯境内案件的,该如何处理?


在俄罗斯也存在一个不是很明确的问题,即国内案件是否可以交由境外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实施之后,一些不可能在俄罗斯获得审批的“仲裁专业人士”已经在想办法,其中之一就是在俄罗斯境外成立仲裁机构,受理俄罗斯境内的国内案件,然后再拿外国仲裁裁决去俄罗斯申请承认和执行。之前,已经有冒牌的俄罗斯新加坡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在俄罗斯被不予承认和执行(案件编号:A40-219464/16)。


瓦吉姆·邱巴罗夫认为,对于这种事情,要充分利用国内法律制度,对这种机构的裁决一律不予承认和执行,因为按照俄罗斯法律应当取得审批。


五、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将面临管辖权风险


根据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许多案件只能由获得俄罗斯政府审批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包括公司争议案件,但之前会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将管辖约定在一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据瓦吉姆·邱巴罗夫介绍,目前没有任俄罗斯密集修法限制外国资本进入战略行业何一家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向俄罗斯政府申请批准。也就是说,这些国际仲裁机构如果就相关案件作出了裁决,将在俄罗斯面临不被承认和执行的风险。


信息来源:Журнал "Зако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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