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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破产管理人或将有权禁止债务人处分财产
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提出法律案,建议赋予俄罗斯仲裁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禁止债务人财产转让的权利。
国际文传社对该法律案内容进行了报道,目前法律案尚未提交国家杜马审议。
现行法律规定,保全财产须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法律案提出将这一权利扩及至仲裁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可对债务人财产设置不超过60天的临时禁止转让措施,该措施不仅适用于债务人自有财产,还适用于其实际控制人和交易商的财产。对于交易商的财产,应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或者可能属于债务人所有,该交易的真实性存在异议。
采取禁止债务人财产转让的措施后,该信息应在俄罗斯联邦破产信息统一登记簿等相关网站上公布。与此同时,还应告知仲裁法院,仲裁法院有权撤销该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