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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贸仲委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 助力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2018-03-15 何晶晶 中俄法律网

王承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在争议解决领域拥有近30年的经验,是贸仲委、台湾中华仲裁协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同时也是中国国际商会等调解机构的调解员。1991年至2009年在贸仲委工作,历任贸仲委立案处、研究所、事业发展处处长,并于2007年至2009年担任贸仲委副秘书长。2009年11月,被任命为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副主任及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秘书长,并于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正处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阶段,仲裁在构建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把仲裁工作在新时期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如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仲裁强国,越来越成为我国仲裁业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戊戌年春节前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发布了2017年工作报告,交出了一份高水平、国际化的出色答卷。贸仲委何以在仲裁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厚积薄发,在新形势和新背景下又有何布局和举措?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

  

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任重道远,使命在肩 

  

记者: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仲裁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什么?贸仲委应对的底蕴是什么?  

  

王承杰: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纠纷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仲裁法律服务作为解决国际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手段,面临着发展机遇和重大挑战。  

  

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与国际贸易投资融合度日益紧密,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差异巨大,在贸易投资经营过程中,企业间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摩擦越来越多。仲裁因其契约性、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一裁终局性、跨国可执行性等特点,在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纠纷方面具有突出优势。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意识到仲裁在争议解决中的重要性。因此,仲裁正成为企业经营防范风险、保障中外各方正当权益的重要机制,我国仲裁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仲裁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境外仲裁机构加大了在中国的宣传力度,客观上加剧了仲裁服务的竞争。同时,我国国内250余家仲裁机构发展势头迅猛,仲裁案件持续增长,2017年全国受理仲裁案件已突破30万件,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仲裁大国。但是,我国仲裁事业还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平衡、全社会对仲裁意识比较淡薄、仲裁制度尚需完善、国际仲裁专家人才不足、国际仲裁话语权亟待提高等现象,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国仲裁的发展。我国仲裁事业还面临着重大挑战。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贸仲委要着力发挥“国家队”的作用,在争端解决平台搭建、规则制度完善与发展、国际争端解决专家人才培养、仲裁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国仲裁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开启由“数量追赶”转向“质量超越”的新阶段,提质增效,努力推动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新贡献。  

  

贸仲委成立62年来始终在竞争和挑战中谋求发展机遇。在上世纪50年代,贸仲委为适应我国对外贸易交往的需要应运而生。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近40年的时间里贸仲委在中国独家受理了大量涉外仲裁案件,其公信力得到中外当事人的认可。贸仲委实行的中国第一部仲裁规则,即确立了遵循国际惯例、当事人意思自治、独立公正和一裁终局等国际仲裁普遍公认的基本原则,为中国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国仲裁法制奠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以及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提升,贸仲委以其所拥有的国际仲裁经验和独立公正的对外形象,成就了其当今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地位,扮演着促进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国际仲裁发展的重要角色,在国际仲裁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预期,贸仲委在未来竞争和挑战中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使命。


迈出我国国际投资仲裁发展重要一步  

  

记者:我国作为投资大国,以后面临的投资纠纷会越来越多,目前我国投资仲裁的现状如何?贸仲委在推动投资仲裁发展方面的举措有哪些?  

  

王承杰: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公布的国际投资争端案件统计数据,1993年至2000年仅为50件,2001年至2010年猛增至359件,截至2016年全球范围内已知的案件有767件,多为西方发达国家投资者提起。据处理了全球绝大多数投资仲裁案件的管理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报道的相关情况来看,ICSID投资条约仲裁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投资仲裁又有了新的发展。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第三大引进外资国,涉及中国当事人的国际投资争端不可避免。据统计,中国投资者对外国提起的国际投资争端有6件,中国政府被外国投资者诉至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的有3件。可以预见,涉及中国当事人的投资争端正呈现出上涨的态势。  

  

为搭建我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平台,2017年9月,贸仲委颁布出台《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组织专家牵头成立课题组,参考国际仲裁惯例和实践,多次征求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最终形成了一部融入中国特色,充分体现国际化和实用性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这是继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颁布投资仲裁规则之后又一部投资仲裁规则,也是我国首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在借鉴国际投资仲裁制度及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做法,比如合并仲裁、紧急仲裁员程序、第三方资助等制度;同时又有别于商事仲裁的实践做法,比如对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增强了投资仲裁的透明度。该规则对于受理案件的地点也作出了特殊规定,即由位于两个不同法域的中国北京的贸仲委总会和位于中国香港的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分别作为受理案件的地点,便于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适当选择。由于国际投资争端涉及一国国家利益,为确保仲裁员的高水准,规则设定了专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仲裁员名册》,要求仲裁员应道德高尚,在法律、投资等专业领域具备公认的能力,保证裁决的独立公正。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机制和平台的建立,有助于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为国际法治环境治理作出新的贡献。  

  

截至目前,贸仲委尚无依据《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管理的投资仲裁案件。但是,贸仲委在涉外商事仲裁程序管理上颇具国际经验和实践能力,而且在我们以往管理的仲裁案件中,已有不少涉及投资者与政府之间就投资争议产生的纠纷,并由贸仲委提供了专业的争议解决服务,最终得以定纷止争,这也为贸仲委就中国投资者在境外投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提供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服务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做好投资仲裁规则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外宣传,引导企业熟悉了解引入贸仲委投资仲裁机制,为我国企业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提供专业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际投资仲裁研究,设立贸仲委国际投资仲裁研究中心,跟踪并深入研究投资仲裁热点问题,积极服务我国投资仲裁实践。

  

打造全球仲裁人才“新磁场”  

  

记者:仲裁员的培养是保障我国仲裁事业长足发展的关键环节,在国际仲裁领域,我国的仲裁员似乎在国际上的认可度还是不够高,国际上大的仲裁案件还主要由欧美国家的仲裁员担任。您认为我国应该如何培养自己的高水平的国际仲裁员?贸仲委在仲裁员培养方面有什么样的机制?  

  

王承杰:仲裁员的水平高低决定了仲裁裁决质量的好坏,也影响了案件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的“用户体验”,因此仲裁员队伍建设与仲裁员培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优秀的仲裁法律人才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一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要培养出自己的高水平国际仲裁员,最根本的是不能脱离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大背景。我国仲裁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大好历史时期,应进一步加强我国仲裁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比如在大学设立仲裁课程,创建涉外仲裁人才奖学金制度,建立仲裁员培训机制,增强广大律师仲裁业务专业培训等,紧抓“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机遇,为仲裁员培养,乃至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和空间。  

  

此外,我国仲裁机构受理的大量涉外仲裁案件,为仲裁员和律师群体提供了参与国际仲裁实务的良好机会。2017年,贸仲委受理涉外案件476件;涉外案件标的额达350.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11%;涉外案件平均标的额达7350万元人民币;案件当事人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适用英文、中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57件。贸仲委受理涉外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大幅提升的同时,实际上也为广大仲裁员、律师提供了参与高质量涉外仲裁案件的最佳机会。但也要看到,这些数据还远远不够,我们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为了向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服务,提升仲裁机构公信力,贸仲委始终坚持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构建一支国际化水平高的仲裁员队伍。2017年,贸仲委新聘仲裁员1438人,其中外籍仲裁员408人,主要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人士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成员,外籍仲裁员由原来的41个国家和地区增加至65个,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明显提升、地域覆盖更加广泛、行业分布不断优化。  

  

第二,定期举办委员/仲裁员讲坛等活动。2017年,贸仲委利用丰富的专家资源,围绕当前仲裁法律领域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内容丰富的各类讲座、研讨会、培训活动等近60次,广大仲裁员积极参与,吸引社会各界人员达上万人次,获得了广泛好评。这些活动也进一步提升了贸仲委仲裁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水平。  

  

第三,成立了行业专家组,覆盖金融、建筑工程等众多专业性强、争议多发的领域。行业专家组建设聚集行业顶尖的专家,主要解决行业复杂专业的问题,是业内专家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专业水准,最大限度地发挥仲裁员的专业优势。  

  

第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加强仲裁案件审理的监督工作,贸仲委制定有《仲裁员行为考察规范》《贸仲委仲裁员指定程序指引》《仲裁办案监督细则》《案件督导办法》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杜绝防范有关问题发生,切实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保障办案独立公正。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贸仲委的发展离不开仲裁员的支持,仲裁员队伍始终是贸仲委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将继续坚持国际化定位,着力打造吸引全球仲裁法律人才的“新磁场”,为我国仲裁事业培养高端国际化人才。  


彰显国际仲裁的中国经验  

打造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  

  

记者: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强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仲裁事业也在蓬勃发展,您认为我国应该如何打造成为仲裁强国,贸仲委在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提高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方面有什么举措?  

  

王承杰:打造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获得中外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培养国际化仲裁人才,营造吸引中外当事人到中国进行仲裁的法律环境,都是我国建设仲裁强国的重要因素。  

  

60多年来,贸仲委始终坚持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立足中国,放眼全球,致力树立融合中国特色和经验的国际仲裁品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着力提升我国争端解决法律服务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助力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不断努力。  

  

在专业化方面,贸仲委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中之重,不断推进程序改革,完善程序管理,加强仲裁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廉洁公正依法办案,保证仲裁公信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仲裁服务。  

  

在国际化方面,各项举措多线齐发,主要包括:推进庭审方式国际化改革,参考国际仲裁实践,引导仲裁员采用程序令、审理范围书等多种方式审理案件,提高国际化审理水平;提供非机构仲裁服务,颁布实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担任指定机构的规则》,多角度参与国际仲裁实践,进一步提升贸仲委的国际站位;举办中国仲裁高峰论坛等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扩大国际仲裁交流成果;举办“贸仲杯”辩论赛等活动,选送优胜队参加在维也纳和中国香港举办的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大力培养国际化仲裁人才;加强仲裁理论实践研究,推出《第三方资助仲裁指引》;参与立法修法研究工作,为我国仲裁法律实践提供有益参考;作为联合国贸法会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每年派员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治理,努力改变中国作为国际规则“旁观者”的角色,为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在信息化方面,不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仲裁机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智能服务等科技嫁接运用,用人工智能信息化手段完善仲裁办案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语音识别系统在庭审中的运用,全面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机构建设方面,为更好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和对外战略大局,贸仲委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延伸仲裁服务。自20世纪80年代初,贸仲委在我国经济特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开始设立其分支机构的历程。1982年,深圳经济特区政府等有关单位向中国贸促会建议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原名称)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仲裁机构,就近解决涉外经贸争议纠纷。此后,中国贸促会会同其他单位上报国务院同意,贸仲委于1984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了深圳办事处。贸仲委深圳办事处于1989年、2004年分别更名为贸仲委深圳分会、贸仲委华南分会。这是贸仲委根据当时国内外经贸形势和发展需要,主动服务我国改革开放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贸仲委应地方政府要求在我国内地设立的 53 134k 53 73803 0 0 24848 0 0:00:05 0:00:02 0:00:03 24841家分支机构,也是当时深圳经济特区唯一的提供专业仲裁服务的机构,为促进我国外经贸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历史性贡献。  

  

近年来,贸仲委机构布局更加完善,目前在国内设有九家分会,有助于就近满足地方涉外经贸争议解决的需要。2012年,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成立,这是贸仲委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支点。2017年,贸仲委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在西安成立,这是贸仲委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实的重要举措。2017年,我们还成立了贸仲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争议仲裁中心,进一步扩大了仲裁服务领域。为完善贸仲委多元化争端解决服务,今年上半年,贸仲委拟设立调解中心,建立调仲、调诉对接机制,承担更多解决社会矛盾争端的责任。  

  

在国际交流方面,积极拓展多渠道对外交流合作,应邀出席重大国际仲裁会议,接待国际仲裁机构/仲裁组织等来访,组织出国(境)团组参访,积极宣传中国仲裁事业发展成果,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仲裁形象,不断提升中国仲裁在国际舞台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不断加强与各级法院交流合作,营造更加宽松、友善、国际化的司法监督环境,主要包括:与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仲裁周期间连续三年共同举办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共同营造我国良好的仲裁司法环境;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提供仲裁司法解释建议稿,促进完善司法监督制度;与相关地方各级法院,就司法监督、仲裁裁决执行等问题举行座谈会,共同维护仲裁公信力;依法配合各地法院司法监督审查工作,保证管辖法院司法审查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仲裁裁决在国内得到良好执行。随着“一带一路”持续深入推进,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贸仲委将努力打造国际一流争端解决机构,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以商事仲裁为主,国际投资仲裁、商事调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不断提升贸仲委国际化法律服务水平,助力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取得新发展。


作者:何晶晶     记者:惠宁宁     责任编辑:周炳凤

来源:《人民法治》2018年3月号、《人民法治网》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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