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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吉林大学法学院研修中心荣获批准

2018-03-19 中俄法律网

为了响应习近平主席所提出的建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协助上合组织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的新要求,吉林大学法学院于2017年底正式申请加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并荣获批准。该中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部主任田洪鋆教授牵头设立,意在通过进行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的司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学术论坛、国际合作研究、政策法律咨询等方式,协助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同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研究队伍并建设国家智库。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吉林大学法学院研修中心主要致力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培训、学术交流以及国际事物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定期举办沙龙论坛、建设援外培训专项课程等活动,诚邀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以及法律人才就多边、双边重大议题和事务性议题展开讨论和协商以至于达成共识,并就司法、执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从而提出新的对策和方案。该中心将充分利用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和已设立的涉外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而为国家输送高水平的法律人才。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吉林大学法学院研修中心的成立不仅有助于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交流合作、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司法、执法部门官员以及律师、反恐维稳界人士的业务交流。而且也有助于我国研究创新性学科团队的建设、有利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一流学科的建设以及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通过为上合组织国家提供交流、合作的开放平台,打造中亚地区反恐与安全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智库,进而服务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


来源:长白国际经贸法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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