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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进一步从立法上明确邀请外国人入境的主体资格

霍晓倩 中俄法律网 2019-06-27


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提出的关于俄罗斯移民制度的法律修改案已经国家杜马三读通过,现已进入联邦委员会的审议阶段。


该法律修改案对外国人入境的邀请人和外国人在俄罗斯境内的逗留地定义作了进一步明确。

 

法律修改案提出,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的逗留地是指,住所地之外的居住场所、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实际居住(连续地用于住宿和休息)的其他场所、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应予以移民登记的单位住所地。

 

入境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的邀请人可以是,俄罗斯联邦公民、长期居住于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法人、权力机关、外交代表处、领事机构。

 


据了解,该法律修改案的出台背景是,去年七月份,两名外国神父应俄罗斯教会组织邀请入境从事宗教活动,他们提出说俄罗斯法律对“逗留地”和“居住地”这两个概念界定不明,比如,他们进行移民登记的地址是办公地,但实际居住在另一个地址上的出租公寓。由此,俄罗斯宪法法院认为,需要消除这个立法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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