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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将自2018年7月8日起实施新的“落地签”规定

陈芃屹 中俄法律网 2019-06-27


编者按:去年7月份,两名外国神父应俄罗斯教会组织的邀请入境俄罗斯从事宗教活动,他们提出说俄罗斯法律对”居留地“和”住所地“两个概念界定不明,比如,他们进行移民登记的地址是办公地,但实际居住在另一个地址上的出租公寓。由此,俄罗斯宪法法院认为,需要消除这个立法瑕疵。


2018年6月7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审议通过了第163号联邦法律,对2006年7月18日第109号《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进行修改,该修正案于6月20日获得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批准,俄罗斯总统普京于2018年6月27日签署,自2018年7月8日起生效。


重新界定居留地的概念 


修改后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以下简称新法)对外国人入境的邀请人和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居留地”(место пребывания)重新做出了界定。

根据新法第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的居留地包括两种情况:第一,住所地之外的实际居住场所(жилое помещение),必须是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实际居住(惯常用于住宿和休息)(регулярно использует для сна и отдыха)的地址;第二,外国人的工作单位地址,如果外国人在该地址实际居住(фактически проживает)。


外国人原则上必须在实际居住场所办理移民登记


新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应当按居留地办理登记手续,即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按照实际居住场所,或者按照实际居住的宾馆、旅店、疗养院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或医疗服务机构或公共服务组织的地址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外国人在俄罗斯工作,自己租房子住或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他必须按照其本人实际居住房屋的地址去办理移民登记,如果住在酒店,就要按照酒店地址办理移民登记,而不能按照他工作单位的地址办理移民登记。


特殊情况之下可以按照工作单位地址办理移民登记


新法第21条第1款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外国人实际居住在其工作单位,也可以按照工作单位地址办理移民登记。实际居住的理解应该是在这里睡觉和正常休息。如果工作单位有宿舍或者临时工棚等住宿设施,应该也适用这种情况,可以按工作单位地址办理移民登记。


明确了邀请单位的概念和法律责任


新法第2条第1款第7项明确规定,外国人的邀请单位(принимающая сторона)可以是俄罗斯联邦公民、长期居住于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法人、权力机关、外交代表处、领事机构等,如果这些邀请单位给个人提供了居住场所,或者是给外国人办理了居留登记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居留者自己租房住,房东将是邀请单位,也只有房东将有权给你办理居留登记(工作单位不能再给你办理居留登记了),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则更加清楚,谁给外国人提供实际居住场所,谁就是邀请单位,就应该给外国人办理居留登记。


第163号联邦法律原文如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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