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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公司总经理随意给自己涨薪,公司股东是否能有效维权?

陈芃屹 中俄法律网 2019-06-28


公司总经理是每个公司管理层和执行层的核心,这就要求公司总经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的要求,认真严格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俄罗斯曾发生一起案件(案号:А19-14490/2017),一家公司将自己的前任总经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原因是该公司前总经理多次上调自己的工资,使工资达到了之前的4倍。有趣的是,上调该前任总经理薪酬的补充协议中,作为用工方和劳动方签字的都是前任总经理自己。


公司认为,前任总经理多次上调自己工资的行为并未得到公司股东的批准,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同时公司还承认,前任总经理与公司之间存在过矛盾。


前任总经理认为,股东们通过公司账目,对他上调工资的事情完全知晓,因此,他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前任总经理擅自上调自己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调整公司总经理工资的事项必须经过股东会的表决。除此之外,签订薪酬调整补充协议的方式也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总经理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协议,用工方签字必须是以股东的名义。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前任总经理向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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