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技振兴机构提出改革国立大学科研经费的10条建议
2016年4月10日,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研究开发战略中心发表了建议报告《第5期科技基本计划期间研究费改革的若干建议》[1],重点对未来5年日本国立大学科研经费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提出了10条建议。
1、推动人员费改革。目前,部分国立大学引入了年薪制、将部分经费直接发放给科研人员、从企业合作经费中向科研人员发放经费。对这些做法还需继续探索和论证。可尝试将大型竞争性项目经费作为长期聘用博士后的经费补充,尝试一些支持年轻科研人员的方法。
2、确保间接经费。当前,竞争性项目经费中的间接经费并不充裕,加剧了大学经费紧张的不利局面。各省厅应将“间接经费占竞争性经费30%”的做法作为未来工作目标。同时,从企业取得的经费也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间接经费,使用时应详细说明间接经费的用途。
3、使大学的各种研究项目体系化。当前,日本的竞争性科研项目种类不断增多,同时也造成项目冗杂、申请管理手续繁多的不利局面。今后应逐步整合竞争性科研项目,制作竞争性科研项目的“体系图”。
4、吸引民间资金参与科研。今后应改革产学合作的机制,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科研。总结目前产学合作比较成功的案例,作为吸引民间资金的范例在全国推广。
5、重新审视大学附属医院的地位和作用。在国立大学法人化之后,大学附属医院的收入开始增多。今后应探讨大学附属医院在大学以及民众、社会中应扮演的角色,对附属医院的收入妥善处置。
6、通过国家层面的制度改革使大学收入多样化。为了解决国立大学经费不足的问题,需要多样化大学的收入来源并提高效率,这需要国家层面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比如扩大公积金[2]的使用范围、变革国立大学会计制度、修改税制鼓励民间资金参与科研等。
7、强化政府稳定支持经费(机构运营费)的作用。日本政府通过稳定支持的经费和竞争性经费两种方式资助大学和科研机构,其中稳定支持的部分被称作“机构运营费”。应强化机构运营费的作用,并在预算中确保大学校长的机动经费。
8、根据大学定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援政策。将国立大学分为“世界顶尖”“全国领先”和“地区核心”三种类型,根据其定位制定有所差异的合作研究参与方法、竞争性资金申请方法等。
9、在制度设计中注重沟通协商。在改革科研经费制度的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就具体改革措施反复论证。在充分了解国家、地区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各省厅、基金机构、大学法人应加强沟通协商。
10、整合改革政策依据并向民众说明。科研经费改革过程中需要对政策制定的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并灵活运用,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各种政策调整的依据,加深民众的理解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惠仲阳)
[1] 日本科学技術振興機構:第5期科学技術基本計画期間において求められる研究費制度改革. http://www.jst.go.jp/crds/pdf/2015/SP/CRDS-FY2015-SP-06.pdf。
[2] 编者注:不同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日本社会保险中的一类 。
来源:科技政策与咨询快报,201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