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创新农村经营体系,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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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贫困县平山,李广坤经营的蔬菜大棚一年纯收入能到五万块钱,过去的老贫困户现在经常被人喊作老板。但是李光坤很清楚,他这个“小老板”靠的是背后的“大老板”。两年前,他和其他四十多个大棚经营户加盟进入龙头企业东胜公司。
平山县大棚经营户 李广坤:
产出的产品由公司统一销售,他们销售的价格要比我们销售的价格要高百分之三十。
不仅是销售,李广坤的大棚进入到东胜公司平山大吾川项目后,从蔬菜品种种植、到技术指导、到农资购置,都由东胜负责。
东胜文化旅游集团总裁 莫跃明:
通过这么一种合作模式,把一些复杂的、技术含量高的、可能存在一定风险的,由我们公司去解决,去承担,让老百姓负责简单的种植,获得稳定的持续的这种收益。
平山县大棚经营户 李广坤:
存款也多了也能买上汽车了,上下班儿我们就开着小车儿到大棚里来干活。
龙头企业加农户,“小老板”靠着“大老板”增加经营性收入的同时,“大老板”其实也在靠着“小老板”扩大产量,满足市场,提升效益。
在承德滦平县,农业龙头企业兴春和公司主打产品是杏鲍菇,京津市场需求旺盛,但是,单凭自身力量,难以短期内提高产量。
滦平县兴春和公司董事长 郝玉芬:
市场的需求量一天得二三十吨,现在我们产量才五吨左右。我们急需把规模扩大,让农户跟我们一起发展。
为了支持有经营意向的农户跟着建棚搞经营,兴春和不仅负责提供菇苗、技术销售,而且还为农户建棚免费担保贷款,五年内,刨去偿还贷款,每个棚每年保底收入三万元。
滦平县蘑菇种植户 魏秀平:
从打建了这个,我基本上脱贫了,马上就走上小康了。
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是河北脱贫攻坚、精准施策的重要举措。今年我省将着眼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 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对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外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不高于三千和五千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望增长10%以上。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马菁宇 、郑中辉
编辑:海坡、彩云
主编:建民、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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