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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男子微信造谣被治安处罚!发布致歉悔改声明!

2017-06-07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


一男子微信传播不实信息被处罚


        6月6日,从东港区公安分局处了解到,因在微信群中转发传播不实内容,日照一男子受到治安处罚。


        据介绍,6月2日晚十时许,民警在微信上发现了一篇诋毁日照的文章被转发。该文章系始作俑者将原网上炒作外地的文章,改头换面,虚构事实,强加于日照市,形成的虚假诋毁文章。在文章中把法官、医生、老师比作三条毒蛇,对老师、医生、法官等人身进行了攻击。随后,此文被网民迅速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调查取证,转发传播的源头指向了家住石臼街道的市民王某(男,1976年出生)。6月6日,警方将虚假信息编辑首发者王某抓获。


        “偶然在网上看到这篇文章,觉得挺好玩的,就编辑了一下转发了。”据王某交代,6月2日,出于好奇和恶作剧的目的,自己将一篇网上的文章进行了修改,将文中部分关键字置换为我市相关内容,随后在两个微信群中进行了转发。“当时只是为了好玩,根本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对自己在网络上随意的举动,王某后悔不迭:“经过这一次后,已经意识到了网络随意发布不实信息的严重性,自己的法律意识也还不够,以后一定保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此类信息经常流传于网络,有时只是换个城市名称,其他内容基本一样。”东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唐良表示,发这些假消息的始作俑者多半是抱着好玩的目的,本身根本无法保证消息的真实性。他提醒广大市民,发布、转发谣言均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目前,王某已依法受到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该男子致歉悔改声明


          我叫王彦超,男,1976年出生,现为个体经营者,居住在石臼街道。本人于6月2日晚10时许因酒后逞强,将原网上炒作外地的文章,改头换面,虚构事实,强加于日照市,形成虚假诋毁文章,并在文章中把法官、医生、老师比作三条毒蛇,发到孩子家长微信群和水果联盟微信群,对老师、医生、法官等人身进行了攻击。随后,此信息被网民迅速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后,我认识到本人行为制造了社会矛盾,传播了社会仇恨,抹杀了改革发展成果,抹黑了城市形象,严重伤害了日照人的感情。我的所作所为遭到众多市民的不齿和谴责。现在我非常后悔。


          为挽回社会影响,我于6月5日晚7时15分发表了致歉声明。但是我发现相关信息仍在发酵扩散,造成的严重危害和负面影响仍在持续,对此我万分愧疚、追悔莫及,我再次向受到攻击和伤害的所有人道歉,并声明今后绝不再造谣生事,一定要文明上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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