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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直、东港区、莒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转给有需要的人!

2017-07-02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


日照市市直公益岗位招聘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日照市市直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主要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后勤服务等岗位 (岗位设置见文后;具体岗位数量于7月10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民政局网站、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日照大厦同时发布)。



二、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执法辅助岗位须符合政审规定。 

公安部门专项公益性岗位条件为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1999年6月30日—197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文身,无色肓,无嗅觉迟钝,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经体检合格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适用的相关文件执行);经政审合格。



三、招聘人员范围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市安置部门安排工作后失业、待岗的退役士兵和在市安置部门领取自谋职业金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区县安置部门安排工作、目前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管理的退役士兵,原则上参加区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也可参加市直招聘。



四、工资待遇

专项公益性岗位年工资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扣减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执行,在此基础上每月另外增加5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每月应发工资待遇2599.86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27.33元)。此后每年根据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一次。

专项公益性岗位缴纳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五、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持居民身份证(选择公安部门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须提交学历证明),于2017年7月3日—6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现场提出申请,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7月7日—9日,市安置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人员范围条件,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安置范围。7月10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民政局网站、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日照大厦同时发布)。

(三)选岗应聘


1、公安部门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应聘单独提前进行。相关报名人员须于7月14日前,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环节(面试合格线60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具体时间安排由公安部门另行通知。未通过人员,再统一参加7月14日其他部门选岗应聘。

2、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前,到达日照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现场选岗应聘。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选岗应聘按下列方式进行:

①首轮选岗: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首轮选择意向岗位。对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量的,用人单位面试后确定岗位人选,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对报名人数超出岗位数量的,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后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岗位人选,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②次轮选岗:对首轮选岗不成功人员,可在其余空缺岗位再次选择意向岗位,参照首轮定岗办法确定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人数较多时,可进行多轮选岗。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工作。

(四)报到上岗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于7月18日前,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市直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东港区公益性岗位招聘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东港区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选岗人员范围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区民政局安排工作现仍属东港管理的失业、待岗的退役士兵和在区民政局领取自谋职业金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三、岗位设置和数量

主要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岗位等150个岗位,具体到镇街道、或相关部门从事工作 。


四、工资待遇

专项公益性岗位年工资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扣减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执行,在此基础上每月另外增加5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每月应发工资待遇2599.86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27.33)。

专项公益性岗位缴纳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缴。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2017年  7月 6 日

报名地点: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兴海路50-1号)

 1、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提出申请,填写《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2017年7月7日—8日,区民政局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人员范围条件,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安置范围。7月9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民政局网站同时发布。

(二)选岗应聘


选岗时间:2017年7月13日9点开始。

选岗地点: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1、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场,采取随机抽签方法确定选岗顺序号,公证处负责现场公证,参加选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必须到达选岗现场,逾期未到现场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抽签顺序号先后依次选岗,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多选无效。

3,选岗后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三)报名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  0633-3221533

区人社局  0633-3663332



莒县公益性岗位招聘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莒县首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范围


      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用于安排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待岗、失业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岗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后勤服务等岗位。



二、岗位设置


      按照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要求,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800个,其中县直岗位309个(含城阳街道、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岗位491个(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审查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报名时间由应聘人员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详见附件2)。


(二)报名地点。莒县人才服务市场(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负一楼)。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持居民身份证到莒县人才服务市场现场提出申请,领取《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3),或登陆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djx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按照要求填写《莒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民政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条件。



四、选岗时间、地点


       选岗时间:2017年7月11日后,以具体通知为准。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到上岗

      应聘人员选岗后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人社部门各存一份),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选岗时间、地点


       选岗时间:2017年7月11日后,以具体通知为准。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和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被招聘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要安排岗位,履行相应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管理等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综合日照人社 东港人社 莒县发布

编辑 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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