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牟善宁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
近日,根据省、市纪委领导批转的群众举报信和区委第一巡察组首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区纪委对区林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牟善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
经查,牟善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将应由亲属承担的费用放在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大额钱款和贵重物品,涉嫌犯罪。
牟善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牟善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