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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布150名酒驾人员!车牌、姓名曝光!

2017-12-16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

权威发布

       

        为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自11月6日开展冬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日照交警把持续开展“零容忍”严查酒驾行动作为当前事故预防的着力点、突破点,累计查处饮酒后驾驶1344起,醉驾13起,涉嫌醉驾10起(正在鉴定中)。2017年11月份,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12.16%。自11月6日以来,日照交警采取领导带队、全员上路的形式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酒驾、醉驾嫌疑的,一律进行呼气检测,经检测确认为酒后驾驶人的一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为有效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打击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执法水平,自12月11日起,日照交警首次使用网络监管版酒精检测仪查处酒驾。该“神器”会自动对吹气检测的人进行拍照,并将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公安信息平台。12月14日,全市共查处酒驾38起,涉嫌醉驾5起。


        3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分十四批曝光1357名酒驾司机。今天,日照交警第十五批对近期查处并裁决的150名酒驾人员予以曝光。截止目前,日照交警共十五批曝光1507名酒驾司机。  



如何处罚

    

目前,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日照交警部门依法分别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对再次酒驾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对醉驾者,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安全,请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日照交警发布

编辑 思思

齐鲁晚报日照新闻热线 0633-83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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