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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浙F车主,这个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关系到每一个驾驶员……

2017-06-02 嘉兴公安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6月1日起,浙F号牌车辆在全国道路非现场交通违法将全面实现“一窗式”处理。


只要你是浙F号牌的机动车,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的,在全国地面道路、高速公路及本省铁路、机场公安交警管辖区内的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可在嘉兴各县(市、区)交警部门所有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就近“一窗式”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


举两个例子:
1

小王的车子是浙F号牌,他在自驾去山东,一不小心在山东的高速超速违法(超速50%以下)被拍,在回来的时候走320国道,在上海段又超速违法(超速50%以下)被抓拍,对这些违法行为他都无异议。那他该去哪里处理违法行为?

2

小张的小王的车子也是浙F号牌,他在杭州萧山机场接人时违停被拍,回嘉兴的时候在海宁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被抓拍,对于这些违法行为他也无异议。那他去哪里处理违法行为?


现在,

你不用想这么复杂的问题了!

小王、小张可以在嘉兴

所有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就近处理


打个比方:


Q

我有在秀洲区和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未处理,我现在在海宁出差,可以在海宁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吗?

A

可以。


Q

我在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处理违法行为,随便把在嘉兴市区道路上的违停违法行为一并处理吗?

A

可以。


一窗式处理要注意几个事项

(一)什么是非现场交通违法:指闯红灯、违法停车、超速、逆向行驶等被电子警察通过视频、照片的记载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另外,违法停车后被交警现场“贴单”的也是非现场交通违法。

(二)违法行为当事人对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仍需到交通违法发生地接受处理。

(三)仅限浙F号牌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外地号牌交通违法仍需到违法发生地或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理。


交通违法一窗式处理

 “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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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温馨提醒您:行车牢记交通法,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以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做一个懂法守法的驾驶员!




记者:孙春雨 刘金振           制作:汤佳慧   

责编:葛   隽                       审核:王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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