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邮寄“零配件”害老板被罚了16万元,有些东西不是你想寄就能寄的!
为了多挣一点运费
快递员帮助邮寄了一些“零配件”
快递公司知情不报
结果被罚了16万元
近日,嘉兴市邮政管理局受理了一起平湖警方移交的案件,对涉案的一家快递公司和直接责任人作出共罚款16万元的处罚,原因是这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帮人邮寄了一些“零配件”。
7月初,平湖警方接到广东警方协查通报,请求协助侦查一起网络贩卖仿真枪零配件的案件。平湖警方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展开侦查,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案件的侦破很快就有了进展。
吴某是平湖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5月初,一名姓胡的男子找到他,让他帮忙揽收自己网店的快递。然而,当吴某去收第一单快递时就犯了愁,快递盒里装的竟然是一些仿真枪的配件,这可是公司明确说明的违禁品,而吴某要看胡某的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时,胡某拿的身份证也明显不是他本人的。“只是些五金配件,没事的,我们多出点运费好了。”胡某说。吴某为了多挣点钱,脑子一热就将公司的规章制度抛之脑后,以高于市场价2元的运费承担了胡某的快递业务,之后也不再开包检查和核实寄送人的身份信息。
每个快递包裹送到公司后,都是要经过实名登记和安检的,吴某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蒙混过关。有一次,吴某收的这些快递被公司发现了,但是公司却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是要求他立即把快递发还给寄送人,之后就不再过问了。
吴某没有就此收手,而是想尽办法钻空子。
7月中旬,平湖警方经过前期侦查,将涉案的吴某、胡某、明某、马某等4人抓获归案。经过审讯,老板马某交代,他通过物流从各地购买仿真枪的零配件,让手下胡某和明某将零件进行整理、分类,然后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推广、贩卖,当有人需要购买时,胡某再将整理好的仿真枪配件通过吴某的快递送达到客户手中。
由于吴某所在的快递公司疏于安全管理,未真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致使吴某在其揽件过程中既未开包验视,也未实名登记。公司发现违禁品未汇报,也未认真执行X光机安检制度,致使仿真枪配件通过快递渠道流入市场,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和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嘉兴市邮政管理局对吴某所在的快递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对公司的负责人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快递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记者:陈玮 谢远远
制作:汤佳慧
责编:沈智奇
审核:王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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