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道理大家都懂
然而,
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
为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嘉兴交警白+黑,全天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今年3至4月,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驾1018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720起、醉酒驾驶机动车298起。
严厉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成效明显,涉酒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今年1至4月,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1.58%、63.64%、43.75%、30.61%。
请注意:现在,当天查获醉驾,次日出血检报告。达到醉驾标准的,当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酒驾事故案例
01
4月18日5时16分许,嘉兴市东升东路城东路口西侧,车号为皖L9V9**小型轿车撞上路边灯杆。
驾驶员王某担心酒驾肇事,自己的A2驾驶证会被吊销。于是,就联系了朋友杨某和其父亲,企图冒名顶替。嘉兴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调查核实后,确定真正的肇事司机为王某。
民警对肇事司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驾驶证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醉酒驾驶,付出了沉重代价,后悔也来不及了。
酒驾事故案例
02
4月20日23时48分许,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查酒驾过程中,发现一司机看到交警检查弃车而逃,而且他拒不配合酒精检测,甚至在送医院抽血过程中,用头撞击抽血台。
企图想用逃跑、自残的方式去逃避处罚。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曾某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
曾某涉嫌危险罪被刑事拘留。
酒驾事故案例
03
4月22日22时34分,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路人报警,称在秦山街道秦山造纸厂圆盘处,有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四脚朝天”翻在路边。
涉嫌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宋某承认自己喝了不少酒,迷迷糊糊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 宋某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
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宋某曾在1月30日因醉酒(100mg/100ml)驾车被海盐交警查获。
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根据醉酒案件的相关规定
无汽车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或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再次醉酒驾驶的,不适用缓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法律后果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律后果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住,
不要有侥幸心理,
查处酒驾零容忍!
记者:孙春雨
责编:葛隽
制作:微小航
审核:王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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