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坐在副驾也被交警抓?
林某和易某是市区友谊街上一家夜宵店的员工,5月11日凌晨5点左右,饭店打烊后他们一起喝了酒。
之后,易某开车回家,林某坐在副驾驶座上,结果在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把开车的易某刑事拘留了,而坐在副驾驶的林某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是怎么回事?
那天发生了什么
安徽籍的易某和广东籍的林某都在市区友谊街上一家夜宵店打工,易某是烧龙虾的厨师,林某是负责烧烤的员工。
5月11日凌晨5点左右,夜宵店打烊后他俩也喝了酒。大约7点左右,俩人喝完酒后,易某开车,林某坐在副驾驶座上,准备回家。
结果车辆行驶到市区禾兴南路和杨柳湾路口时撞到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车上的人倒地受伤,他们两个人把伤员送到医院,之后电动车驾驶员报了警。
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章宁
民警到医院后,发现汽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我们对驾驶员和副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汽车驾驶员易某酒精含量达到116毫克/100毫升,而林某达到96毫克/100毫升。
处理结果是这样的
据交警调查:
事发时汽车驾驶员易某达到了醉酒标准,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林某是肇事车辆的车主,林某在事发前明知道易某喝了酒,还把自己的车给他驾驶,也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共犯,因此对车主林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这辆肇事的二手丰田轿车是林某去年花了11万从江苏买来的,为图方便车钥匙一直放饭店吧台。5月11日凌晨7点左右,易某和林某喝完酒后,易某提出开车送林某回家,林某同意后,他就拿起车钥匙和林某一起从夜宵店出来打算开车回家,当时林某明知道易某喝了酒但也没有制止,他认为易某比他酒量好,开车应该没事的。
章警官提醒广大车主
章警官
像这样的事故,造成后果的车主也有连带责任,特别是涉及到醉酒或者饮酒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记者:钱欢欢 章宁
责编:葛隽
制作:微小航
审核: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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