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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男子砍人“被反杀”,嫌疑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吉青飞扬 2020-02-14


导读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某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某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警方通报,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



从知情人处证实,被害人名叫刘海龙,1982年出生,此前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后在江苏昆山经营一家典当行,周围邻居称:“我们做生意,跟这种人不打交道的。”



最新通报中,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目前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嫌疑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律界持有不同观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被害人经营典当行 今年获见义勇为证书



多段网传视频中,刘海龙留着板寸头,上半身满是青黑色的文身,个子不高,比周边友人矮一个头,体型健壮,视频中大多都在与友人在饮酒。



记者也从知情人处证实,刘海龙1982年出生,甘肃人。此前,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



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记者也从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证实,刘海龙曾因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于今年3月获颁“见义勇为”证书。



记者多方打听后得知,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了一家名为“聚业典当行”的店铺。附近一家店家老板告诉记者,刘海龙在这里开典当行有两三年的时间。



“店里有一两个店员守着,但刘海龙不是天天都在。”这名老板称,刘海龙和他同是甘肃老乡,平常会去他店里吃面,得知刘还有一个13岁的儿子,“宝马车经常是他开,今年才见到的,是个新车。”



在聚业典当行招牌上方,还有另一块较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写明“聚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车辆抵押、房屋抵押、民间借贷、0首付购车。后附有电话,记者拨打电话多次,显示关机或无人接听。



同事讲述嫌疑人:工程主管 工作勤奋



至于目前已被控制的于某某,记者了解,其名为于海明。他的同事告诉记者,于海明是昆城一品工程部的经理,“他在我们单位是很好的一个人,非常随和、乐观,和同事的关系都很好。”



据该同事透露,于海明从去年11月昆城一品开店以来,就在这里工作,“他非常勤劳”,一般在早上八点左右就来到公司上班,比规定时间早一个小时,并且经常加班到晚上9点或10点左右。“有的客人喝酒喝得很晚,空调都一直开着,管工程的他就要陪着。” 不过该员工表示,她对网上所传于海明家里的困难并不了解,“他很少和我们提到家里的情况。”



此外,8月29日早6点左右,网友“0515慕雪飘飞”曾在百度贴吧的“昆山吧”发帖,称自己是于某明的前同事,后帖子被删除。在贴中,该网友透露:“于海明生活压力挺大,不是网传退伍军人,一个手机用了四年都没舍得换,他家中很不幸,去年十几岁的儿子患癌症,年底父亲又走了。”



29日晚,新京报记者联系了该网友。他称自己是于海明的前同事,帖子里描述的于家情况属实。该网友说,自己已与于某明的妻子通过电话。于某明妻子向其的透露,于某明已离开医院,目前被警方控制,家属正在联系律师。



截至发稿时止,记者尚未联系到于某明的妻子,也未获得其他可以证明于某明的家庭情况的消息或证据。


于某明在昆城一品的同事也表示,对于网传于某明家中的困难并不了解,“他很少和我们提到家里的情况”。



嫌疑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记者注意到,对于嫌疑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律界持有不同观点。



有律师认为,正当防卫应该是有限度的,即实现制止对方的侵害行为,使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的效果便可,而嫌疑人夺刀后追砍对方,属防卫过当。



但也有刑法学专家认为,从当局者角度考虑,嫌疑人夺刀后不安感仍存在,想到对方攻击性强,不排除继续找工具打斗的防卫心理。


↓动画科普如何界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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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一



认定正当防卫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易行律师实务所主任刘凝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人、抢劫、强奸绑架案件中受害人有无防卫权,只要认为侵害人还有侵害的可能,可以杀伤甚至杀死侵害人,而这个可能性在于侵害人是否具备侵害的可能。这不能以冷静分析来判断,而应在当时紧急情况下作为正常人有可能的行为进行判断。



“如果当时刀掉了,捡起来砍他是正当防卫没有问题,到什么程度应该停呢?“刘凝解释,只要有刀被夺走的可能性存在,被害人杀伤甚至杀死对方都没有问题。那么,就本案而言,很多细节不清楚,仍需警方进一步调查,判断骑车男视频中的进一步砍杀是否是对方还有侵害的可能。



本案中除了网络曝光的视频,还需要具备哪些证据?刘凝介绍,还要需要同伙状态,双方的对话交流,包括嫌疑人伤情都要进一步调查。




焦点二



在司法实践中 为何认定正当防卫难?


在2015年一篇名为《正当防卫回归公众认同的路径》研究论文中,研究者从全国各级法院共似的正当防卫案件中选取了224份判决书,并从中筛选出判决样本100份,最终数据显示,被认定正当防卫的判决比率为6%。为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难?



“正当防卫就像取保候审一样,很少认定和批准。”刑事辩护律师易胜华介绍,司法实践之所以不轻易认定正当防卫是基于两点,首先是技术条件,即缺乏客观证据。双方对当时的情景各执一词,差异极大,司法人员无法认定真实情况是主要原因。但是随着监控设备和手机摄像的普及,客观证据越来越多,很多事件可以据此认定。



其次,则是从治安上考量。从管理者的角度,不支持“以暴易暴”的私力救济方式,而是希望和平解决民间纠纷。如果正当防卫被广泛认定,则社会矛盾会升级,治安环境出现乱象。



焦点三



检察官为何提前介入?


阮齐林介绍,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认为是社会影响很大的案子,就会提前介入。


刘凝解释说,一般来讲,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是否将相关证据提供给检察机关起诉,由公安机关决定的,是否批捕、起诉是由检察机关决定,而本案中检察院提前介入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指导公安机关办案。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个阶段公安仍是办案主体,若提前介入,对于证据移送到检察院是否逮捕,方便检察院提前了解情况。




焦点四



普通人遇到类似事件应该如何解决?


刘凝表示,普通人有选择马上报警、逃离现场、妥协谈条件的选择,但是若在对方拿着刀逼过来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认为对方要对自己行凶并侵害,则应反抗,直到对方彻底丧失侵害能力。如果对方已经失去侵害能力,仍继续砍杀才能构成犯罪,“只要对方有侵害的可能,反抗是最后一步”。



网友热议



“反杀案”引热议,近9成网友认为白衣男子属正当防卫




@知足才能常乐:正当防卫,孤身一人,面对长刀,绝地反击。

@~骉轟~:制止明显有无法估计伤害后果的犯法行为,就是减少社会其他人受到伤害,应该不能成为防卫过当。

@乾成:文身男被骑车男捡刀追砍跑向宝马车,骑车男不确定文身男是否拿其他凶器,或要开宝马车撞他都有可能,所以骑车男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

@Nayah雅:视频显示宝马违反交通规则,并且随身携带凶器,持刀伤人,骑车人生命已受到威胁才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请法院从轻发落。

@锋盛:宝马车司机往另外方向逃跑,白衣男如果继续追砍就是故意伤害罪了,但文身男是往车里跑,之前藏刀,哪知还有没有更利害的凶器,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开弓没有回头箭。


1成多网友认为属防卫过当

@IS H中国供热展郑东:防卫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应该把对方砍死,有点过了。

@w yys-:现行法律框架下确实构成防卫过当,追砍受害者时已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

焦点:文身男中刀后的走向

@黄浚:刑法不应对实施防卫者过于苛刻,而应对挑衅和冲突发起者苛刻限制。关于危险防卫,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都很难判断,平常百姓更是难以判断危险已经消除。白衣男子一人,宝马车内数人,刀也是死者返回宝马车内拿的,如果又是跑回去拿刀呢?

@金娣:骑车人是无辜的,被逼无奈之下的自卫行为,当初遭遇这突然袭击,情绪已失控,已分辨不出自己是否超出防卫过当的界线。

 


     本案中,最具争议的部分在于骑车男抢到刀后追砍“花臂男”的行为。既然已经抢到凶器,是否还有必要追砍“花臂男”?如果没有必要,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或是防卫不适时的事后防卫?      


      衡量防卫是否过当的一个重要基准就是加害人的加害意图和加害能力。如果综合考量上述细节,于某后续追砍的两刀特别是最后一刀,确实可能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当然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界限。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条界限也有可能发生变化。过度压缩或过分扩张正当防卫的空间,有些时候都会助长恶行,纵容暴力,危及社会秩序。而期间的边界勘定和分寸拿捏,对司法工作者确实是极大的智慧考验


来源 | 新京报记者 张彤 刘洋 秦宽 实习生 王露晓 张熙廷 徐静 齐鑫 重案组37号 瞭望智库

编辑 | 周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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