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6000+,提供住房、安家费!和田面向全国招聘8900名教师
近日,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洛浦县、墨玉县、皮山县发出公告,面向全国招聘8900名教师。被录用人员平均工资都在6000元以上,还提供住房,安家费等优厚的工资待遇。
” 为优化我县双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双语教育质量,经洛浦县委、政府决定,现面向全国引进双语人才教师。
一、洛浦县基本情况
洛浦县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昆仑山北麓,距和田市15公 里,县域面积1.4万平方公里,辖6乡3镇、1个街道办事处,210个行政村、13个社区,总人口29.34万。有维吾尔、汉、回、 满、哈萨克、蒙古等12个民族。2016 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7.1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2.1亿元。有各级各类学校160所(各 乡镇学校距离县城10公里左右,交通方便,有校车接送),教职工3635名,学生73084名,班级2240个。
二、引进对象: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学位者优先。
三、引进数量:1、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589名,其中:小学456名,初中66名,高中67名。2、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323名。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 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近三年毕业,年龄在27周岁以下,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32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学历要求:①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②相应教师资格证;③汉语言考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④民语言考生HMK三级甲等以上
(2)学前双语教师学历要求:①师范类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或大专及以上;②相应教师资格证;③汉语言考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④民语言考生HMK三级甲等以上
五、聘用管理
1、与引进的双语教师签定3年合同。在3年合同期内,组 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进的双语教师参加 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2、合同期间,县财政保障招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根据和田地区新招聘教师月工资标准执行:中专生:5719元/月,大专生5801元/月,本科生5865元/月,研究生6023元/月,提供教师周转房,不享受安置房和安家费政策。
六、优惠政策
1、对有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提供150㎡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享受安家费20万元。在洛浦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产直接赠予;
2、对有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00㎡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享受安家费8万元。在 洛浦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产直接赠予;
3、对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提供50㎡左右的周 转房一套。另外,正式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3万元;
4、对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一套。另外,正式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2万元;
5、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和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 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6、因保障性住房饱和或其他原因,无法为招聘教师分配住 房的,要按照规定的住房标准,安排其他同等面积的住房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切实解决好引进教师住房问题。
联系人:杨宝贤(教育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8690396660
姚强(多鲁小学书记)
联系电话:15001455696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县教育系统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根据《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双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7]14号)精神,经和田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1722名,其中:双语学前幼儿园教师1161名,小学283人,初中222人,高中及职业高中56人。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者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和田县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和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联 系 人:赵双兵
联系电话: 15292970112;0903-2035106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县教育系统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根据《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双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7]14号)精神,经皮山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1511名,其中:双语学前幼儿园教师1000名,小学280人,初中105人,高中126人。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
2、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岗位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中学段岗位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者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皮山县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博士学历6125元/月,研究生学历5939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5865元/月,全日制大专5801元/月。
(二)优惠政策
(1)对有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可享受20万元安家费,在皮山县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赠予。
(2)对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可享受8万元安家费,在皮山县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赠予。
(3)对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3万元。
(4)对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一套,另外,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2万元。
(5)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皮山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6)因保障性住房饱或其他原因,无法为招聘双语教师分配住房的,按照规定的住房标准,安排其他同等面积的住房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
联系人:何军
联系电话: 13399792066;0903-6427187
为响应国家、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的政策需求,切实解决我县双语师资力量严重短缺、质量不高的现状,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3755名,其中:学前双语幼儿教师2252名,小学1046名,初中78名,高中379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间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报考学前、中小学阶段岗位的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中阶段岗位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及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高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根据县市所提供的岗位,选择应聘岗位,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县市工作人员现场对现场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所需各项证件拍照及报名表发至327196121@qq.com后等待电话通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联系人:邹琴,微信/QQ:32719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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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昊 责编/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