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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于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2017-04-17 于田零距离



2017年于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于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05名(民族不限,全部为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厨师:100名;

2、水暖工:3名;

3、电工:2名。


二、发布招聘信息:

于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于田零距离(xjytljl)》和于田县人社局公示栏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于田户籍,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优先考虑;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水暖工、电工可享受5000元/月工资待遇,厨师按大厨、拉面师、配菜师、传菜生、服务生等分档享受6000到3000元/月之间的工资待遇,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三险及生活费,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三险”,具体工资档次由用人单位按聘用人员实际情况发放;

2、聘用满三年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继续聘用;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4、免费提供住宿、三餐、配发统一服装;

5、在该岗位工作表现优秀者,在今后招录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时予以优先考虑,入编后,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 4月20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

2、报名地点:于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力资源大厅)。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报名政审表(现场领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人社局确定体检部门及体检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统一按食药监局相关要求集中办理健康证。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县人社局领取体检表。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纪委监察部门陪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大门口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本次招聘,只按面试成绩排序录取,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如需报考其他职位,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报考。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1、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收看收听于田县电视广播节目或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5、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于田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3-6811145

 

于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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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昊  责编/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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